2009年4月2日星期四

美国独立宣言

 作者:托马斯-杰斐逊
  
  大陆会议(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美利坚合众国十三个州一致通过的独立宣言
  
  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于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不得不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这就是这些殖民地过去逆来顺受的情况,也是它们现在不得不改变以前政府制度的原因。当今大不列颠国王的历史,是接连不断的伤天害理和强取豪夺的历史,这些暴行的唯一目标,就是想在这些州建立专制的暴政。为了证明所言属实,现把下列事实向公正的世界宣布--
  
  他拒绝批准对公众利益最有益、最必要的法律。
  
  他禁止他的总督们批准迫切而极为必要的法律,要不就把这些法律搁置起来暂不生效,等待他的同意;而一旦这些法律被搁置起来,他对它们就完全置之不理。
  
  他拒绝批准便利广大地区人民的其它法律,除非那些人民情愿放弃自己在立法机关中的代表权;但这种权利对他们有无法估量的价值,而且只有暴君才畏惧这种权利。
  
  他把各州立法团体召集到异乎寻常的、极为不便的、远离它们档案库的地方去开会,唯一的目的是使他们疲于奔命,不得不顺从他的意旨。
  
  他一再解散各州的议会,因为它们以无畏的坚毅态度反对他侵犯人民的权利。
  
  他在解散各州议会之后,又长期拒绝另选新议会;但立法权是无法取消的,因此此这项项权力仍由一般人民来行使。其实各州仍然处于危险的境地,既有外来侵略之患,又有发生内乱之忧。
  
  他竭力抑制我们各州增加人口;为此目的,他阻挠外国人入籍法的通过,拒绝批准其它鼓励外国人移居各州的法律,并提高分配新土地的条件。
  
  他拒绝批准建立司法权力的法律,藉以阻挠司法工作的推行。
  
  他把法官的任期、薪金数额和支付,完全置于他个人意志的支配之下。
  
  他建立新官署,派遣大批官员,骚扰我们人民,并耗尽人民必要的生活物质。




  在和平时期,未经我们的立法机关同意,就在我们中间维持常备军。
  他力图使军队独立于民政之外,并凌驾于民政之上。
  
  他同某些人勾结起来把我们置于一种不适合我们的体制且不为我们的法律所承认的管辖之下;他还批准那些人炮制的各种伪法案来达到以下目的:
  
  在我们中间驻扎大批武装部队;
  
  用假审讯来包庇他们,使他们杀害我们各州居民而仍然逍遥法外;
  
  切断我们同世界各地的贸易;
  
  未经我们同意便向我们强行征税;
  
  在许多案件中剥夺我们享有陪审制的权益;
  
  罗织罪名押送我们到海外去受审;
  
  在一个邻省废除英国的自由法制,在那裹建立专制政府,并扩大该省的疆界,企图把该省变成既是一个样板又是一个得心应手的工具,以便进而向这里的各殖民地推行同样的极权统治;
  
  取消我们的宪章,废除我们最宝贵的法律,并且根本上改变我们各州政府的形式;
  
  中止我们自己的立法机关行使权力,宣称他们自己有权就一切事宜为我们制定法律。
  
  他宣布我们已不属他保护之列,并对我们作战,从而放弃了在这里的政务。
  
  他在我们的海域大肆掠夺,蹂躏我们沿海地区,焚烧我们的城镇,残害我们人民的生命。
  
  他此时正在运送大批外国佣兵来完成屠杀、破坏和肆虐的勾当,这种勾当早就开始,其残酷卑劣甚至在最野蛮的时代都难以找到先例。他完全不配作为一个文明国家的元首。
  
  他在公海上俘虏我们的同胞,强迫他们拿起武器来反对自己的国家,成为残杀自己亲人和朋友的刽子手,或是死于自己的亲人和朋友的手下。
  
  他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并且竭力挑唆那些残酷无情、没有开化的印第安人来杀掠我们边疆的居民;而众所周知,印第安人的作战规律是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杀勿论的。
  
  在这些压迫的每一陷阶段中,我们都是用最谦卑的言辞请求改善;但屡次请求所得到的答复是屡次遭受损害。一个君主,当他的品格已打上了暴君行为的烙印时,是不配作自由人民的统治者的。
  
  我们不是没有顾念我们英国的弟兄。我们时常提醒他们,他们的立法机关企图把无理的管辖权横加到我们的头上。我们也曾把我们移民来这里和在这里定居的情形告诉他们。我们曾经向他们天生的正义善感和雅量呼吁,我们恳求他们念在同种同宗的份上,弃绝这些掠夺行为,以免影响彼此的关系和往来。但是他们对于这种正义和血缘的呼声,也同样充耳不闻。因此,我们实在不得不宣布和他们脱离,并且以以对待世界上其它民族一样的态度对待他们:和我们作战,就是敌人;和我们和好,就是朋友。
  
  因此,我们,在大陆会议下集会的美利坚合众国代表,以各殖民地善良人民的名义,非经他们授权,向全世界最崇高的正义呼吁,说明我们的严正意向,同时郑重宣布;这些联合一致的殖民地从此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也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取消一切对英国王室效忠的义务,它们和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全部断绝,而且必须断绝;作为自由独立的国家,它们完全有权宣战、缔和、结盟、通商和采取独立国家有权采取的一切行动。
  
  为了支持这篇宣言,我们坚决信赖上帝的庇佑,以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财产和我们神圣的名誉,彼此宣誓。

知识分子的不幸 王小波

乔叟《特伯雷故事集》里,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位武士犯了重罪,国王把他交给王后处置。王后命他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女人最大的心愿?这位武士当场答不上来,王后给了他一个期限,到期再答不上来,就砍他的脑袋。于是,这位武士走遍天涯去寻求答案。最后终于找到了,保住了自己的头;假如找不到,也就不成其为故事。据说这个答案经全体贵妇讨论,一致认为正确,就是:“女人最大的心愿就是有人爱她。”要是在今天,女权主义者可能会有不同看法,但在中世纪,这答案就可以得满分啦。
  我也有一个问题,是这样的:什么是知识分子最害怕的事?而且我也有答案,自以为经得起全球知识分子的质疑,那就是:“知识分子最怕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所谓不理智的年代,就是伽利略低头认罪,承认地球不转的年代,也是拉瓦锡上断头台的年代;是茨威格服毒自杀的年代,也是老舍跳进太平湖的年代。我认为,知识分子的长处只是会以理服人,假如不讲理,他就没有长处,只有短处,活着没意思,不如死掉。丹麦王子哈姆雷特说:活着呢,还是死去,这是问题。但知识分子赶上这么个年代,死活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是:这个倒霉的年头儿何时过去。假如能赶上这年头过去,就活着;赶不上了就犯不着再拖下去。老舍先生自杀的年代,我已经懂事了,认识不少知识分子。虽然我当时是个孩子,但嘴很严,所以也是他们谈话的对象。就我所知,他们最关心的正是赶得上赶不上的问题。在那年头死掉的知识分子,只要不是被杀,准是觉得赶不上好年头了。而活下来的准觉得自己还能赶上——当然,被改造好了、不再是知识分子的人不在此列。因此我对自己的答案颇有信心,敢拿这事和天下人打赌,知识分子最大的不幸,就是这种不理智。
  下一个问题是:我们所说的不理智,到底是因何而起?对此我有个答案,但不愿为此打赌,主要是怕对方输了赖帐:此种不理智,总是起源于价值观或信仰的领域。不很久以前,有位外国小说家还因作品冒犯了某种信仰,被下了决杀令,只好隐姓埋名躲起来。不管此种宗教的信仰者怎么看,我总以为,因为某人写小说就杀了他是不理智的。所幸这道命令已被取消,这位小说家又可以出来角逐布克奖了。对于这世界上的各种信仰,我并无偏见,对有坚定信仰的人我还很佩服,但我不得不指出,狂信会导致偏执和不理智。有一篇歌词,很有点说明意义:
  跨过大海,尸浮海面,跨过高山,尸横遍野,为天皇捐躯,视死如归。   
这是一首日本军歌的歌词,从中不难看出,对天皇的狂信导致了最不理智的死亡欲望。一位知识分子对歌中唱到的风景,除了痛心疾首,不应再有其他评价。还有一支出于狂信的歌曲,歌词如下:  
无产阶级文化大×命,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啊,就是好!……
  这四个“就是好”,无疑根绝了讲任何道理的可能性。因为狂信,人就不想讲理。我个人以为,无理可讲比尸横遍野更糟;而且,只要到了无理可讲的地步,肯定也要尸横遍野,“文化革命”里就死人不少,还造成了全民知识水平的大倒退。
  当然,信仰并不是总要导致狂信,它也不总是导致不理智。全无信仰的人往往不堪信任,在我们现在的社会里,无信仰无价值的人正给社会制造麻烦,谁也不能视而不见。十年前,我在美国,和我的老师讨论这个问题,他说:对一般人来说,有信仰比无信仰要好。起初我不赞成,后来还是被他说服了。
  十年前我在美国,适逢里根政府要通过一个法案,要求所有的中小学在课间安排一段时间,让所有的孩子在教师的带领下一起祷告。因为想起了“文化革命”里的早请示,我听了就摇头,险些把脑袋摇了下来。我老师说:这件事你可以不同意,但不要这样嗤之以鼻——没你想的那么糟。政府没有强求大家祈祷新教的上帝。佛教孩子可以念阿弥陀佛,伊斯兰教的孩子可以祷告真主,中国孩子也可以想想天地祖宗——各自向自己的神祈祷,这没什么不好。但我还是要摇头。我老师又说:不要光想你自己!十几岁的孩子总不会是知识分子吧。就算他是无神论者,也可以在祷告时间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这种道理说服了我,止住了我的摇头疯:不管是信神,还是自珍自重,人活在世界上总得有点信念才成。就我个人而言,虽是无神论者,对于无限广阔的未知世界,多少还有点猜测;我也有个人的操守,从不逾矩,其依据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所以也是一种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理应不反对别人信神、信祖宗,或者信天命——只要信得不过分。在学校里安排段祈祷的时间,让小孩子保持虔诚的心境,这的确不是坏主意——当时我是这样想,现在我又改主意了。
  时隔十年,再来考虑信仰问题,我忽然发现,任何一种信仰,包括我的信仰在内,如果被滥用,都可以成为打人的棍子、迫害别人的工具。渎神是罪名,反民族反传统、目无祖宗都是罪名。只要你能举出一种可以狂信而无丧失理智危险的信仰,无须再说它有其他的好处,我马上就皈依它——这种好处比其他所有好处加起来,都要大得多啊。
  现在,有这样一种信仰摆在了我们面前。请相信,对于它的全部说明,我都考虑过了。它有很多好处:它是民族的、传统的、中庸的、自然的、先进的、唯一可行的;论说都很充分。但我不以为它可以保证自己不是打人的棍子,理由很简单,它本身就包括了很多大帽子,其分量足以使人颈骨折断:反民族、反传统、反中庸、反自然……尤其是头两顶帽子,分量简直是一目了然的。就连当初提倡它的余英时先生,看到我们这里附和者日众,也犯起嘀咕来了。最近他在《二十一世纪》杂志上著文,提出了反对煽动民族狂热的问题。在我看来,就是因为看到了第一顶帽子的分量。金庸先生小说里曾言:“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民族狂热就是把屠龙刀啊。余先生不肯铸出宝刀,再倒持太阿,以柄授人——这证明了我对海外华人学者一贯的看法:人家不但学术上有长处,对于切身利害也很惊警,借用打麻将的术语,叫做“门儿清”!
  至于国内的学者,门儿清就不是他们的长处。有学者说,我们搞的是学术研究,不是搞意识形态——嘿,这由得了你吗?有朝一日它成了意识形态,你的话就是罪状:胆敢把我们民族伟大的精神遗产扣押在书斋里,不让它和广大群众见面!我敢打赌,甚至敢赌十块钱:到了这有朝一日,整他准比整我还厉害。
  说到信仰,我和我老师有种本质的不同。他老人家是基督徒,又对儒学击节赞赏;他告诉我说,只要身体条件许可,他每年都要去趟以色列——他对犹太教也有兴趣;至于割没割包皮,因为没有和他老人家同浴的机会,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是一个信仰的爱好者。我相信他对我的看法是:可恨的无神论者,马基雅弗利分子。我并不以此为耻。说到马基雅弗利,一般人都急于和他划清界线,因为他胆敢把道义、信仰全抛开,赤裸裸地谈到利害;但是真正的知识分子对他的评价不低,赤裸裸地谈利害,就接近于理智。但我还是不当马基雅弗利分子——我是墨子的门徒,这样把自己划在本民族的圈子里面,主要是想防个万一。顺便说一句,我老师学问很大,但很天真;我学问很小,但老奸巨猾。对于这一点,他也佩服。用他的原话来说,是这样的:你们大陆来的同学,经历这一条,别人没法比啊。
  我对墨子的崇拜有两大原因:其一,他思路缜密,有人说他发现了小孔成像——假如是真的,那就是发现了光的直线传播,比朱子只知阴阳二气强了一百多倍——只可惜没有完备的实验记录来证明。另外,他用微积分里较老的一种方法来论证无穷(实际是论兼爱是可能的。这种方法叫德尔塔- 依伏赛语言),高明无比;在这方面,把孔孟程朱捆在一起都不是他的个儿。其二,他敢赤裸裸地谈利害。我最佩服他这后一点。但我不崇拜他兼爱无等差的思想,以为有滥情之嫌。不管怎么说,墨子很能壮我的胆。有了他,我也敢说自己是中华民族的赤诚分子,不怕国学家说我是全盘西化了。
  作为墨子门徒,我认为理智是伦理的第一准则,理由是:它是一切知识分子的生命线。出于利害,它只能放到第一。当然,我对理智的定义是:它是对知识分子有益,而绝不是有害的性质——当然还可以有别的定义,但那些定义里一定要把我的定义包括在内。在古希腊,人最大的罪恶是在战争中砍倒橄榄树。在现代,知识分子最大的罪恶是建造关押自己的思想监狱。砍倒橄榄树是灭绝大地的丰饶,营造意识形态则是灭绝思想的丰饶;我觉得后一种罪过更大——没了橄榄油,顶多不吃色拉;没有思想人就要死了。信仰是重要的,但要从属于理性——如果这是不许可的,起码也该是鼎立之势。要是再不许可,还可以退而求其次——你搞你的意识形态,我不说话总是可以的吧。最糟的是某种偏激之见主宰了理性,聪明人想法子自己来害自己。我们所说的不幸,就从这里开始了。
  中国的人文知识分子,有种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总觉得自己该搞出些给老百姓当信仰的东西。这种想法的古怪之处在于,他们不仅是想当牧师、想当神学家,还想当上帝(中国话不叫上帝,叫“圣人”)。可惜的是,老百姓该信什么,信到哪种程度,你说了并不算哪,这是令人遗憾的。还有一条不令人遗憾,但却要命:你自己也是老百姓;所以弄得不好,就会自己屙屎自已吃。中国的知识分子在这一节上从来就不明白,所以常常会害到自己。在这方面我有个例子,只是想形象说明一下什么叫自己屙屎自己吃,没有其他寓意:我有位世伯,“文革”前是工读学校的校长,总拿二十四孝为教本,教学生说,百善孝为先,从老莱娱亲、郭解埋儿,一路讲到卧冰求鱼。学生听得毛骨悚然,他还自以为得计。忽一日,来了“文化革命”,学生把他驱到冰上,说道:我们打听清楚了,你爸今儿病了,要吃鱼——脱了衣服,趴下吧,给我们表演一下卧冰求鱼——我世伯就此落下病根,健康全毁了。当然,学生都是混蛋,但我世伯也懊悔当初讲得太肉麻。假如不讲那些肉麻故事,挨揍也是免不了,但学生怎么也想不出这么绝的方法来作践他。他倒愿意在头上挨皮带,但岂可得乎……我总是说笑话来安慰他:你没给他们讲“割股疗亲”,就该说是不幸之中的大幸,要不然,学生片了你,岂不更坏?但他听了不觉得可笑。时至今日,一听到二十四孝,他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顶着这个字,谁还敢有不同意见?这种套子套上脖子,想把它再扯下来是枉然的;否则也不至于套了好几千年。它的诱人之处也在这个“国”字,抢到这个制高点,就可以压制一切不同意见;所以它对一切想在思想领域里巧取豪夺的不良分子都有莫大的诱惑力。你说它是史学也好,哲学也罢,我都不反对——倘若此文对正经史学家哲学家有了得罪之处,我深表歉意——但你不该否认它有成为棍子的潜力。想当年,像姚文元之类的思想流氓拿阶级斗争当棍子,打死打伤了无数人。现在有人又在造一根漂亮棍子。它实在太漂亮了,简直是完美无缺。我怀疑除了落进思想流氓手中变成一种凶器之外,它还能有什么用场。鉴于有这种危险,我建议大家都不要做上帝梦,也别做圣人梦,以免头上鲜血淋漓。
  对于什么叫美好道德、什么叫善良,我有个最本分的考虑:认真地思索,真诚地明辨是非,有这种态度,大概就可算是善良吧。说具体些,如罗素所说,不计成败利钝地追求客观真理,这该是种美德吧?知识本身该算一种善吧?科学知识分子说这就够了,人文知识分子却来扳杠。他们说,这种朴素的善恶观,造成了多少罪孽!现代的科技文明使人类迷失了方向,科学又造出了毁灭世界的武器。好吧,这些说法也对。可是翻过来看看,人文知识分子又给思想流氓们造了多少凶器、多少混淆是非的烟雾弹!翻过来倒过去,没有一种知识分子是清白无辜的。所以我建议把看不清楚的事撇开,就从知识分子本身的利害来考虑问题——从这种利害出发,考虑我们该有何种道德、何种信念。至于该给老百姓(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灌输些什么,最好让领导上去考虑。我觉得领导上办这些事能行,用不着别人帮忙。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我对信念的看法是:人活在世上,自会形成信念。对我本人来说,学习自然科学、阅读文学作品、看人文科学的书籍,乃至旅行、恋爱,无不有助于形成我的信念,构造我的价值观。一种学问、一本书,假如不对我的价值观发生作用(姑不论其大小,我要求它是有作用的),就不值得一学,不值得一看。有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任何一个知识分子,只要他有了成就,就会形成自己的哲学、自己的信念。托尔斯泰是这样,维纳也是这样。到目前为止,我还看不出自己有要死的迹象,所以不想最终皈依什么——这块地方我给自己留着,它将是我一生事业的终结之处,我的精神墓地。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啊,要把这件趣事从生活中去掉,倒不如把我给阉了……你有种美好的信念,我很尊重,但要硬塞给我,我就不那么乐意:打个粗俗的比方,你的把把不能代替我的把把,更不能代替天下人的把把啊。这种看法会遭到反对,你会说:有些人就是笨,老也形不成信念,也管不了自己,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活着,简直是种灾难!所以,必须有种普遍适用的信念,我们给它加点压力,灌到他们脑子里!你倒说说看,这再不叫意识形态,什么叫意识形态?假如你像我老师那么门儿清,我也不至于把脑袋摇掉,但还是要说:不是所有的人都那么笨,总要留点余地呀。再说,到底要灌谁?用多大压力?只灌别人,还是连你在内?灌来灌去,可别都灌傻了呀。在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你给咱们闹出一窝十几亿傻人,怎么个过法嘛……

资料搜集帖:什么是人权

什么是人权?


1.人权的概念

人是有尊严和价值的存在,是有理性和良知、能够进行道德选择和自由活动的人,这是权利概念的基础。在民主政体中,权利是核心价值。

(1)权利。权利[right]是人追求尊严、要求利益的资格;有三个属性:

1)天赋性,指权利出于神赋予人的天性,不由人和社会赋予。权利作为人性的一部分,既是与生俱来的,也是不可分离、不可剥夺的。任何人只要被认定为是人类社会的一员,就享有不可剥夺的普遍权利,这些权利写进了大多数民主国家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

2)自由性,即权利可行使、也可放弃,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不会放弃权利;人有时因健康、经济等原因放弃一些权利,但没有人愿意放弃生命权[安乐死、恐怖主义分子例外]。

3)正义性,即正当性,指人的权利不可侵犯。“权利”指的是“各种边界”,这些边界设定了个人合法活动的范围,没有本人许可,不得跨越。个人权利的边界也是对国家权力的“边际约束”。国家权力是个人权利的剩余范畴,而个人权利却不是国家权力的剩余范畴。

4)个体性,权利是每一个人作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存在的标志,是每一个人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的依据和体现。如果没有了权利,或者说,如果权利受到了侵犯,那么,自己就不复是自己的主人,自己的命运就要接受别人的摆布,生命就会陷入如履薄冰的恐惧,随时会面临灭顶之灾。

(2)人权。人权就是人之为人按其本性应享有的权利,只要是人,就有资格享有人权,别无其它附加条件。正如《世界人权宣言》强调的:“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或出身、财产、出生或其它身份等任何条件”。以“人”的名义而享有某项权利,并不排斥他人也可享有这项权利,人权是不同国家、不同的文化间的所有人所具有的唯一相同标志。

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人权在根本上是由道德而不是由法律支持的权利。它与外在的权威无关,它先于国家而存在。人权是国家应尽的义务,是国家的道德基础。只有人权是天生的权利,可称为“天赋人权”。人权是其它权利的基础,从人权派生的权利统称为法定权。

荷兰法学家格老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最早提出了人权概念。他认为,自然法的基础是自然理性,人拥有的自然的权利是不能废除的。1625年他在《战争与和平法》中,首次用了“人的普遍权利”和“人权”的概念。其后荷兰的斯宾诺莎(Spinoza,1632~1677)、英国的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法国的孟德斯鸠(Montesqieu,1689~1775)和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都阐述了人权概念。

人权是形成人类文明的基础。人权是近现代文明最核心的价值理念。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上,人类创造了自由、平等、民主等理念。并以这些理念,依照博爱与正义原则,设计出各种民主制度。近代以来,人类的一切社会进步都与人权密切相联。如政治的进步涉及人的政治权利,经济的进步涉及人的财产权、劳动权、发明专利权,教育的进步涉及人的受教育的权利,社会福利的进步涉及人的生存权和享受福利的权利。

2.人权的内容

人权就是人生而带来的权利。人生而带来的人权有:生命尊严权、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反抗压迫的权利。人权的内容是分等级的。基本人权对于人是不可缺乏、不可替代、不可转让和不可分割的,所以,基本人权具有绝对性。生命尊严权是绝对的,在任何情况下包括以其生命可换来更多生命的时候,社会也不能强制他放弃生命。生命尊严权为目的性人权或绝对人权,任何个人、组织、国家机构都不得侵犯。体现个人尊严的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也属于绝对人权,这些人权绝不能被侵犯的。为生命尊严权服务的人权称手段性人权,主要指参政权;这些人权不具有绝对性,是可以转让的,但这种转让必须以自我同意为前提。

这里主要阐述生命尊严权,其它权利在后面的章节中叙述。

什么是人权?罗隆基在《论人权》一文中用最简单的话语表述道:“人权,简单说,是一些做人的权。人权是做人的那些必要的条件。”是人类的衣、食、住、行乃至人格尊严所衍生出来的许多权利,如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等。否认人权,就是否认做人的资格,使人不成其为人。方励之说:“人类尊严的价值标准是共同的,这就是人权,就是不分肤色、不分种族、不分语言、不分宗教、不分信仰的普遍适用的人权”。人权是人的尊严、人的价值的集中体现,是人的需要和幸福的综合反映。

人一出生就有生存的权利,这是源自人类原初的道德情感的自然正义。任何人的生命权不可剥夺,除非他侵犯了别人同样的权利,否则便违反了基本正义。一个人的生命包括他的身体、他的健康、他的人身自由状态不受任何强力的侵害。生命权不仅包含生理或动物性的生存,而且包括有权发展个人的天赋和身体各部份的能力,使人能享受生命。表现为:活得有人性尊严的权利、谋生的权利、住屋的权利、接受教育的权利、以及享有清洁和健康环境的权利。因此,生命权也指人的生命中所拥有的、不可或缺的一切权利,即人权本身。

生命权是其它一切权利的载体和终极依据,它是一个人所拥有的一切权利的源泉。生命权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性和自足性,它独立于社会制度和法律规范,永远不会被其它价值和规则压倒。上帝说:“不许杀人”,因此,不被杀害是生命权的绝对要求,这体现了生命神圣的原则,生命神圣—→人权至上—→公平第一—→生命神圣,这种正义的良性运行机制构成了人类社会价值观的核心;自由幸福的生活是生命的最高要求,也是创造发明和人类社会进步的前提;平等博爱的社会环境是生命安全最好保障,也是实现人类正义和社会和谐的充分必要条件;人的尊严是生命的最起码要求,也是人区别于野兽的根本标志。

在浩瀚的宇宙,在广袤的世间,天大地大,什么东西能够大过人命?人是按上帝的形象造的,人的生命是绝对绝对重要的!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人的生命尊严神圣不可侵犯。人是至高无上的,人是我们生活的全部目的,人就是目的。“人神圣不可侵犯”表现为人权。

在万事万物中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人的生命永远摆在第一位!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对每个人来说,生命权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和不可替代的绝对权利,它不依赖任何道德、文化、法律而存在,它是人一出生就固有的神圣权利,人的生命高于一切。

“生命高于一切”作为最高道德原则,要求我们把他人的生命而不是自己的生命看得高于一切。所以,机组人员原则上不得跟持枪劫机犯搏斗以免危及乘客的生命,但警察不得以珍惜自己的生命为由拒绝擒拿歹徒。“生命高于一切”不是要我们做缩头乌龟的。一个富有道德正义感的人不可能把自己的生命看得高于一切,“士可杀不可辱”,宁折不弯不是弱智,更不是耻辱,而是人性光辉的体现——尽管同时我们对于被迫的“弯”,应持同情的理解。

人的生命与动物的生命是有重大的区别的。人是会说话会思想的动物,是追求尊严、追求自由平等博爱的动物。因此,人的生命权必须体现出人的尊严和自由平等的属性。

尊严是人最尊贵的价值——人的信仰、信念的反映;是人的自尊心和自爱心不受伤害、个人价值不遭贬低的权利、是每个人的自由得到尊重的权利;是每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受到最起码的尊重;是每个人都应被当成目的来尊重,而不能被当成手段和工具而遭到忽视或蔑视。尊严是一个人的自尊意识、自主意识、个人价值至上的意识。“自尊”与自由人格有关: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平等待己待人,无霸气,无奴性,无君子小人之分,不搞歧视。“自主”与主人翁意识有关,包含自我选择的权利、自我实践的能力和敢于承担责任的精神。“个人价值至上”指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地无分东南西北,人无分男女老幼,都该享有人所为人应享有的自由与尊严。个人尊严不仅是人所固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且是一切人权的来源,或者说一切人权都只是个人尊严的表现形式。尊严权指人在社会资格上的权利,失去了它,人将不当人。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德国基本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人类尊严不得侵犯,尊重并保护人类尊严,系所有国家机关的义务。”

1981年,教皇约翰.保罗2世在《工作》通谕中,呼吁尊重工人的权利,声称工作是人性的需要,工作是为了人,而非人为了工作,所以,工作必须体现人的尊严和价值。
世界人权宣言


序 言

  鉴于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鉴于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权受法治的保护,

  鉴于有必要促进各国间友好关系的发展,

  鉴于各联合国国家的人民已在联合国宪章中重申他们对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的信念,并决心促成较大自由中的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改善,

  鉴于各会员国业已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

  鉴于对这些权利和自由的普遍了解对于这个誓愿的充分实现具有很大的重要性,

  因此现在,

  大会,

  发布这一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以期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经常铭念本宣言,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进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通过国家的和国际的渐进措施,使这些权利和自由在各会员国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辖下领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

第一条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第二条
  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

第三条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第六条
  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权被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

第七条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

第八条
  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条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第十一条
  ㈠ 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

  ㈡ 任何人的任何行为或不行为,在其发生时依国家法或国际法均不构成刑事罪者,不得被判为犯有刑事罪。刑罚不得重于犯罪时适用的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第十三条
  ㈠ 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

  ㈡ 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
第十四条
  ㈠ 人人有权在其他国家寻求和享受庇护以避免迫害。

  ㈡ 在真正由于非政治性的罪行或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的行为而被起诉的情况下,不得援用此种权利。

第十五条
  ㈠ 人人有权享有国籍。

  ㈡ 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

第十六条
  ㈠ 成年男女,不受种族、国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权婚嫁和成立家庭。他们在婚姻方面,在结婚期间和在解除婚约时,应有平等的权利。

  ㈡ 只有经男女双方的自由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缔婚。

  ㈢ 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

第十七条
  ㈠ 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

  ㈡ 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

第十八条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条
  ㈠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㈡ 任何人不得迫使隶属于某一团体。

第二十一条
  ㈠ 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

  ㈡ 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

  ㈢ 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应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
  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

第二十三条
  ㈠ 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

  ㈡ 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

  ㈢ 每一个工作的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生活条件,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

  ㈣ 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人人有享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㈠ 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

  ㈡ 母亲和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顾和协助。一切儿童,无论婚生或非婚生,都应享受同样的社会保护。

第二十六条
  ㈠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㈡ 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应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集团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㈢ 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㈠ 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

  ㈡ 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

第二十九条
  ㈠ 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

  ㈡ 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确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㈢ 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行使,无论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第三十条
  本宣言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国家、集团或个人有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人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凡是不需要别人承担义务,也不会使别人遭受损失的权利,都是人权。反之,如果一个人享受的某种权利会导致别人的损失,或者因而支付成本,这种权力只能是特权,而不是人权。


人权包括生存权。因为一个人的生存不妨碍别人同样的生存。可是在大海上的一条小船上,食物和淡水的供应有限,一个人的生存就成了特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同样地生存下去的。一个人的生存要以别人的死亡为代价,所以生存权不再是人权。幸亏地球上的资源还比较丰富,不需要限制别人的生存来保障某人的生存。所以生存权可以是人权。


言论自由是人权,因为一个人发表意见并不妨碍别人发表意见,也不妨碍别人的其他权利。可是当一个人的言论妨碍了他人的人权时,这种言论不属于人权。比如教唆别人去杀人,去偷盗等等。由此可见,禁止某人发表意见是明目张胆的侵犯人权。对报刊的新闻检查也是侵犯人权。


听的权利是人权。因为一个人听到某种意见,不可能导致对别人的侵犯,更不可能影响别人的同样的人权。听,完全是一种被动的行为,仅仅是听,不可能造成损害。因此对外国电台的干扰是侵犯人权。更一般地,获取信息是基本人权。这里不仅仅是听,也包括看到不同意见的材料等等。我们往往只强调言论自由,如果没有听,或者获取信息的自由,光允许人讲,讲给谁听呢?没有人听的言论是没有意义的。


人身不受侵犯是人权的一部分。人有权不被别人打骂。或者说打人骂人是侵犯人权的。包括警察等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打人骂人。


行动自由是人权。一个人的行动不会影响别人的行动,除非这种行动造成了对他人的妨碍。因此拘禁一个人是侵犯人权。把人用手铐铐起来是侵犯人权。


对物或者财产,拥有所有权是人权。意思是每个人都同样有权拥有某些东西。古代的奴隶就没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因为他本人还不属于他自己,何来对物的所有权。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拥有所有权是一种权利,每个人都平等地拥有。但是对某个具体的物品所拥有的所有权则是一种特权。甲拥有了乙就不能再拥有它。道理很简单,如果两个人都能够拥有对同一物的所有权,岂不是会造成冲突。为了避免这种冲突,就必须规定对物的排他性的特权。但是每人都可以拥有一些东西,或者是某个物,或者是财产。保护私有财产的概念,就是对所有权是人权的承认。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法语: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简称《人权宣言》,1789年8月26日颁布)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 人权宣言以美国的《独立宣言》为蓝本,采用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肯定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了司法、行政、立法三权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1793年6月24日,雅各宾派通过的新宪法前面所附的《人权宣言》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宣布“社会的目的就是共同的幸福”,提出“主权在民”,并且表示如果政府压迫或侵犯人民的权利,人民就有反抗和起义的权利。

《人权宣言》(节录)

(1789年8月20—26日)
法国国民议会,1789年8月26日
起草:穆尼埃




组成国民议会之法国人代表认为,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以便本宣言可以经常呈现在社会各个成员之前,使他们不断地想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立法权的决议和行政权的决定能随时和整个政治机构的目标两相比较,从而能更加受到他们的尊重;以便公民们今后以简单而无可争辩的原则为根据的那些要求能确保宪法与全体幸福之维护。
因此,国民议会在上帝面前并在他的庇护之下确认并宣布下述的人与公民的权利:




第一条 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上面才显出社会上的差别。

第二条 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第三条 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第四条 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仅得由法律规定之。

第五条 法津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迫从事法律所未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 法津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预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

第七条 除非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并按照法律所指示的手续,不得控告、逮捕或拘留任何人。凡动议、发布、执行或令人执行专断命令者应受处罚;但根据法律而被传唤或被扣押的公民应当立即服从;抗拒则构成犯罪。

第八条 法律只应规定确实需要和显然不可少的刑罚,而且除非根据在犯法前已经制定和公布的且系依法施行的法律以外,不得处罚任何人。

第九条 任何人在其未被宣告为犯罪以前应被推定为无罪,即使认为必须予以逮捕,但为扣留其人身所不需要的各种残酷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第十条 意见的发表只要不扰乱法律所规定的公共秩序,任何人都不得因其意见、甚至信教的意见而遭受干涉。

第十一条 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负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人权的保障需要有武装的力量;因此,这种力量是为了全体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此种力量的受任人的个人利益而设立的。

第十三条 为了武装力量的维持和行政管理的支出,公共赋税就成为必不可少的;赋税应在全体公民之间按其能力作平等的分摊。

第十四条 所有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由其代表来确定赋税的必要性,自由地加以认可注意其用途,决定税额、税率、客体、征收方式和时期。

第十五条 社会有权要求机关公务人员报告其工作。

第十六条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第十七条 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得受到剥夺。

(录自《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第48—50页。)
为什么中国人严重缺乏“人权”意识

黎明

“意识”必从教育而来,而中国的教育,两千多年来,是一连串巨大的败局。正是这种巨大失败的教育,严重地造成了中国人“人权”意识的巨大缺失。

可以说,中国人两千多年来所崇奉的孔夫子及其儒家的教育,事实上已造成了中国人,(如果从不与西方文明接触的话),永远都不可能会有“人权”的意识。

正如我在前面的文章《两千多年中国,教育的大败局》中所谈到的,由于孔夫子及其儒家对中国教育的垄断,中国人的思维几乎已完全定型:从“好古” (复古)的情感出发,经过“克己复礼”的“自渎”的途经,最终走向和到达“学而优则仕”的终极。简言之,中国人的教育,永远都只是为了维护封建“礼乐”的政治服务的教育。即使在近五十多年,中国人的教育也依然是只为了维护“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政治”服务的教育。这样就造成,中国人的教育,始终都是从被扭曲的“情感”出发的教育。过去是被扭曲的“君臣父子”的“礼乐”(等级)的情感;近世则是被扭曲的“无产阶级”的“阶级的”情感。用一个现代的比喻:中国人的大脑(硬件),因为两千多年来儒家的教育,完全被编错了程序,运用了有害的教育编程软件(也即所谓儒学、儒经),造成了中国人思维严重的紊乱。由于这种“紊乱”所造成的最有害的后果之一,即中国人对自我“人权”意识的永远的缺失。

前面我在文章中曾谈到,正确的教育程序必须且只能是从自然出发,经过自主,最后走向和达到自由(请读者记住,教育中如果没有“自主”的历程,同时又缺乏“自由”的追求,就将永远与“人权”背离),或更详细地说,从先验、自然、真理的信念出发,经过(自主的主体)经验、实践、真实的理性的认知,最后走向和到达(主体)超验、自由、真诚的悟性的直感,从而激发起人类主体高度综合的创造性的精神和激情。西方人历史上的教育,基本上是在逐渐接近这种程序。正是因此,关于“人权”的意识,首先在西方人的大脑中形成,并由西方人首先诉诸于人类世界。下面,我们就不妨来具体考察一下有关的思想史。

无论古希伯来人还是古希腊人,他们的思想从一开始都没有背离自然,相反,他们全都顺应自然,并紧紧从自然出发。“摩西十诫”的犹太教道德其实是最自然的道德,其中的“上帝”实际上是对“自然”的最高的抽象。古希腊的哲学更是从自然出发的哲学,运用自然的因素去解释自然本身的道理(顺便提一下,中国古代的老子和墨子的思想,并没有背离自然,真正背离自然的主要是孔子及其儒家)。当苏格拉底说:“认识你自己”、“我知道我自己的无知”,以及“不经过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等等话语时,他已经向人类表达了从自然出发认识世界,从中获得对自我的教育的重要的思想。如果再深挖下去,我们还可以发现,其实从一开头,西方的思想家就已经突显了“人权”的意识。

什么是“人权”?其实说白了,最本质的就是人人平等之“权”。

什么是“权”?“权”就是权衡、审视,人人都天然地拥有“权衡”、“审视”自己和他人的资格,从而在自然的天平上“称量”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物的份量。

对于古希伯来人来说,人人在上帝面前平等。

对于古希腊人来说,每一个人都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亚里斯多德语),没有任何人能够命定地天然地成为对他人的统治者。

道理认识上虽然清楚,历史实践上却尚需折腾。正是因此,即使西方人也经历了上千年中世纪的迷茫。一直到近代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等等的相继发生,终于再又由西方人高举起“天赋人权”的伟大旗帜。人们从“自然竞争”到“自然选择”,再到“人生而自由”、“自由的契约”,从而达到人类“自然的权利”、“自然(天)赋予每一个人的权利”,也即“天赋人权”。然后,先是美国人的基于“天赋人权”的“独立宣言”的诞生,继而是法国人的基于“天赋人权”的“人权宣言”的诞生。

什么是“天赋人权”?“天赋人权”即天(大自然)赋予人类的最基本的权利,它是任何人生来即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即是说,它是根本就不需要人类的任何后天的权力机构再又要去对它重新加以确认的权利。正是因此,“天赋人权”是人类一切近现代国家宪法的不可动摇的绝对的基石。没有这个绝对的“基石”,实际上就等于没有宪法。中国人基本上就是一个迄今也没有一部在其本来意义上的《宪法》的民族。

为什么呢?因为直到今天,中国人还依然不知道“人权”为何物,还依然在自觉和不自觉地剥夺中国普通人的基本权利,这实际上也就等于中国人没有《宪法》,或者说中国人根本就没有真正被赋予了“天赋人权”的《宪法》。正是因此,在中国人中,才会屡屡发生种种轰动世界的现代人类中的丑闻:滥用权力,对学术、新闻、出版、言论、聚会、结社等等人类享有自然天赋权利的活动进行非法粗暴的干涉,甚至还动用野蛮的暴力;黑砖窑事件中更透露出了现代人类中奴隶制残留的邪恶,等等等等。这一切,都是对人类最基本权利的公然地野蛮的伤害。最关键的是,我们必须知道,这究竟是因为什么?

我的回答非常坚定,中国人至今都没有摆脱两千多年来孔夫子及其儒家的传统教育的巨大败局。我们今天还依然在不断地“教育”出大量缺乏“人权”意识的不同阶层的中国人。说白了,中国的上上下下,到处都充满了不知“人权”为何物的严重缺乏正当教育的“野蛮人”。不仅统治者的上层不知道什么是“人权”,最下层的普通人也不知道自己有“人权”,当然更不知道如何去捍卫自己神圣的“人权”。这是何等悲哀的事情!!!

关于这个教育的巨大败局,孔夫子及其儒家无疑是中华民族千古最关键的罪人和最深邃的罪恶的渊源。孔夫子及其儒家运用他们的极其错误的“编程”,严重败坏了每一代中国人的大脑,制造了每一代中国人中的极端的愚昧和无知;而人类一切的罪恶,实际上全都来自无知。在我后面的文章中,我还将继续对此作出更具体、更细致的分析。
很显然,造成中国人“人权”意识的严重缺失,无论如何,都应是孔夫子及其儒家的最大的不可推卸的罪行之一。

2009年4月1日星期三

杨恒均:大陆游客在台湾可做的一件有意思的事

朋友很兴奋,说台湾放开大陆游客了,他要赶第一波奔赴祖国的宝岛,问多次到过台湾的我有什么地方可以推荐他去的,又问,在台湾时干啥事最有意思,而且是在大陆做不到的。



我还真被他问愣了,去过多次台湾,可还真没有发现台湾有什么好玩的,而且我每一次去好像都没有心情玩。现在回想一下,台湾确实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第一次去时,我对台湾城市缺乏现代化高楼大厦还挺失望的,朋友说,由于土地和房子都私有化,你真想拆迁、统一规划,还真不是一般的困难,所以谁当选也不愿惹这个麻烦。所以,台湾的城市的布局可没有大陆的那么雄壮和整齐划一。不过,去过几次后,却也发现别有一番韵味,很多老房子保持了原来的风味,看上去另有一番和谐和温馨。等到再去过几次后,就喜欢上种充满人性化的城市。例如前后两次到台中,第一次去时,走下火车后看到眼前的那个上百年的火车站时大吃一惊。眼前的火车站简直没有办法和我们任何一个市级的火车站相比。但第二次去就喜欢上了,还专门在台中火车站咖啡厅喝了一杯咖啡,竟然品出了百年小站的味道。



回想起来,我每一次到台湾,最享受的就是在僻街陋巷的小食店和当地人一起吃台湾小吃,感受他们的生活,看着红男绿女从眼前的街道飘然而过。至于风景名胜,我都是匆匆扫一眼就离开了。



所以,现在朋友问到我应该哪里去看一下时,我还真不好说,难道让他去逛街,去小巷子里吃台湾牛肉面?啊哈——突然想起了那个老头。



我建议他到台北总统府前的凯达格兰大道走一下,这条经常用来检阅和游行示威的宽大的街道一头连总统府,另外一头是原国民党中央党部(现在不是了)。上两次到台北,我都在台北中央党部的门前看到了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抗议示威的老者。他就是那位支持国民党而意外死亡女孩的(自杀?忘记了)父亲(或者爷爷?),他长期在国民党党部门前抗议示威,要求国民党给他补偿,也要求讨还公道。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在那里,你如果过去,最好去看一下。你还可以和他一起照相,他很热情,会给你讲女儿(孙女?)的故事。



当时看到那个老头,我真地愣住了。因为眼前的场景让我想起了华盛顿白宫门前的那个抗议专业户。那个故事纽约时报等媒体报道过,我再重复一遍。在白宫的北门,隔一条马路的草坪上,长期有一个白人在这里驻扎。什么叫长期?就是说很多老华盛顿都不记得他什么时候开始在这里抗议的。他有自己的帐篷,一度宣称自己是越南退伍的老兵,他最早来抗议据说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不过没有几个人记得了。



后来他在抗议什么呢?这就要看你什么时候见到他的,因为这些年下来,他逮到什么抗议什么,例如里根上去,他就抗议星球大战,抗议经济不景气,布什上去,他又抗议伊拉克战争,克林顿上去,他又抗议污染和性丑闻,而且,每一年他都要换几个主题来抗议,可谓与时俱进。



白宫附近基本上还算是环境优美,也很干净的,可这哥们就一流浪汉,邋遢得很,他自己在这里不说,还把自己的全部家当——一些从垃圾堆里找到的东西塞在帐篷里。据报道,联邦调查和美国警察也曾经多次想把他赶走,但都被这个家伙以美国宪法和自己的天赋人权挡了回去。说实话,在这个地方抗议白宫的经常有人,几乎每个月就有人组织一群人,或者某个人过来举着标语晃荡一圈,等电视台赶过来拍了录像,就欢天喜地地散去喝咖啡了。可这个流浪汉常年累月在这里安营扎寨地抗议,好像还是唯一的。



后来据报道,有一次警察过来想把他迁走,他说自己是美国公民,有在这个地方抗议的权利。警察说要检查他的身份证和护照,结果他竟然说十年前就他妈的找不到了。警察这下子可逮到机会了,说,你可能根本就不是美国人,抗什么议?结果这流浪汉一句话就把警察顶了回去,他说,你不能证明我不是美国人呀。他说得警察无话可说,因为公民不但有丢掉身份证的权利,而且还有失忆的权利。他只记得自己就是美国公民,其他的住什么地方什么的一概忘记了。



于是他继续住在白宫对面自己那个肮脏的小帐篷里。那些年每一次经过白宫,如果是穿着西装,还会遭到他吐口水,他不会对游客吐口水,但会对所有穿西装的人骂到:fuck you,你们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美国就是被你们搞坏了,fuck you.!!大概在他的印象中,凡是穿西装经过白宫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刚到白宫看到这个流浪汉时,我感到不可思义,后来一度认为这是美国白宫的阴谋诡计,否则很难解释通。为什么呢?因为一个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抗议的流浪汉,FBI和警察根本不可能没有办法把他弄走(哪怕收买),可是,神通广大的FBI这么久就除不掉白宫周边的这个污点?这难道不是白宫的某种阴谋?那么是什么样的阴谋?



全世界到华盛顿游览的人几乎都要在白宫附近溜达一圈,在他们震惊于华盛顿MALL 的绿油油的草坪和白宫附近的宁静时,都会看到这个肮脏的流浪汉。那么当他们看到这个流浪汉后是什么反应?我想排出了一开始的怀疑和好奇后几乎都会转到对美国制度、美国宪法和美国人权的深思上。美国白宫和政府怎么就能够容忍一个这样的流浪汉在全国权力的核心位置长期驻扎,进行他自己也说不清的抗议?



至少我得承认,当初连我也被这个流浪汉引导到对美国宪法和人权的思考上。要知道,对于美国冠冕堂皇的吹捧自己言论和游行自由,从大陆来的我毕竟有些半信半疑,可是,这个流浪汉却以活教材告诉我们:你要想fuck (操)白宫,没有关系,去游行抗议吧,虽然使用高音喇叭需要申请,但如果你声音大一些,你完全可以让总统或者他身边的人听到你在那里抗议和侮辱他。



我怀疑这是白宫的大阴谋的另外一个理由是,就在世界上独裁专制国家纷纷垮台,最后剩下为数不过的时候,那个流浪汉悄然消失了,哈哈,报纸报道过,但我忘记什么原因了。我们姑且不妨把它当成是阴谋论吧,那个流浪汉在教育了成千上万来自不自由不民主国家的国民后,完成了历史使命,功成身退。



对这件事我印象很深,所以,在台北离总统府不远的地方突然看到这个抗议的老头(刚好也隔了一条街道),我简直感觉到有点时空混乱时光倒流。如果以前还怀疑台湾没有学到美国的民主精华的话,这次我是彻底被他们说服了,不是陈水扁的下台,也不是马英九的上台,而是被这个长期坚持抗议的老头弄信服。



不过,我那写间谍小说的充满了阴谋论的脑袋又琢磨开了:难道这个长期在总统府和原国名党总部前示威抗议的老头也是台湾情报机关安插的阴谋?



那么这阴谋的目标是谁?哈哈,大陆游客呀。台北的街道也不怎样,但凯达格兰大道附近还是很不错的。可这么一个长期示威抗议的人就出现在你眼前,你想什么呢?我提醒你,意志一定要坚强,千万不要被和平演变。



对了,朋友不是还问我有什么有意思的事可以做吗?其实台湾有的东西我们都有了,例如KTV、夜总会以及其他各种合法或者不合法的场所,大陆和台湾相比,反而更便宜。不过刚才说到原国民党总部门前的事,突然让我想到,大陆游客如果有兴致,倒可以尝试做一件你这一辈子估计都没有做过的事。



那就是看完那个老头后,不妨掉头顺着凯达格兰大道走向另外一头的台湾总统府,然后——各位我咨询过了,好像不算触犯台湾的法律——举行一个即兴的游行示威!可以把旅行团的各位组织起来,围成一圈,也可以一个人单个地进行,最好能够事先准备好标语,例如写上“打倒台独”、“统一祖国”,或者“马英九,你无耻”(至于为什么马英九无耻,你有权保持沉默,可以不用解释),或者你只写上“支持环保”“保卫钓鱼岛”等标语,在台湾总统府前举着这个标语的时候,让旅行团带队的给你拍照留念。



各位大陆游客,我想,这也许是你到台湾能够做的最有意思也最有意义的事,你想一下,中国五千年历史,你什么时候可以那么轻松的到最高权力中心去行使你的天赋人权?



而且,我得提醒那些只有一次赴台旅游机会的大陆同胞,如果错过这一次机会,也许你今生今世都不一定有这样一个机会了:在中国人的土地上,站在统治者权力的中心,行使你那比统治者的权力还要神圣的天赋人权!



杨恒均 2008-7-6

1980年,韩国“5.18光州事件”

一、历史背景
  
  
   1979年10月26日:朴正熙总统遭中央情报部部长金载圭杀害。4个多小时后,金载圭被逮捕。按照国家宪法程序,崔圭夏出任代总统,从10月27日凌晨4 时起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实施戒严,戒严期间对各政府机关、重要团体和新闻机构进行军管,禁止国会以外的任何政治活动,严禁各种罢工。游行示威,学校停课,实行宵禁等。陆军总参谋长郑升和大将任戒严司令。



  
   1979年12月12日:全斗焕将军在军队内部发动兵变,逮捕陆军参谋总长兼戒严司令官郑升和,取得最高的军权。全斗焕等非法调动前线的部队。全斗焕的妻弟升任戒严司令官。
  
  
   1980年5月17日:宣布全国扩大戒严。事实上这等于是全斗焕发动第二度的政变。在此扩大戒严令下,禁止了所有的政治活动、国会活动、对国家元首的批判、大学被勒令停课、金大中等政治人物以及在野运动的领导人、学生等被逮捕。
  
  
  
  二、展开抗争
  
  1980年5月15日,1500名学生、教授展开游行示威,要求废除戒严,全斗焕下台。





1980年5月15日,游行的学生来到全罗南道厅前。, 1980年5月16日,在全罗南道厅前举行集会。, 1980年5月16日,在全罗南道厅前。, 1980年5月16日,在街头的游行中,警察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三、虐杀
  
  

1980年5月18日下午,由伞兵组成的戒严军在坦克的掩护下进入市区。



 



1980年5月18日下午,手持棍棒的戒严军士兵等待镇压的命令。



1980年5月18日下午,手持棍棒的戒严军士兵向示威人群进发。



 





 



士兵在殴打市民。



 



伞兵用棍棒殴打学生。



 



士兵五人殴打一人



 



19日,戒严军开始对学生、市民展开大规模的虐杀。军人的虐杀引起一般市民的极度愤怒,开始加入学生的示威行列,自此,示威行动转变为民众蜂起。



 



被伞兵的无差别镇压激怒了的市民与伞兵殴打在一起。



 



一中年男性在哀求





镇压中发射的催泪弹。



 





 



四、蜂起
  
  1980年5月20日,军队和市民对峙的情景。
  



 



 



1980年5月20日,光州市市民放火烧毁了做扭曲报道的电视台。





1980年5月20日夜,死亡者的遗体。



1980年5月21日上午,30万名市民举行集会,与军队对峙。





 





 



5月21日,示威市民征用车辆、掳获武器。军队撤离市区。通往光州市外的电话被切断。晚上十二点许,示威群众占领道政府。
22日,市民全完掌握光州市。示威者乘车宣示胜利,路旁群众与之示意。

由市民组成的市民军。



 



市民军维持市区秩序,回收散落民间的武器。



 



1万多名戒严军士兵包围了光州外围。



 



路边为市民军做饭的妇女



 



尽管市区失去政府控制,但市场内物资充裕,秩序井然。





被军队残酷杀害的市民遗体。





 



在抗争期间牺牲者的遗体安置在尚武馆,市民自发为之守灵。



 





 



 



 



六、武力镇压

1980年5月27日,数千名军人驶着坦克,攻进光州市区。



 



1980年5月27日,道厅前的戒严军队。



道厅大楼上的太极旗。



 



被抓获的市民军



 



武力镇压过程中,戒严军到处开枪留下的弹孔。





 



武力镇压后的锦南路空无一人



 



 



七、抗争之后

教室里的空课桌,同学们在为牺牲的缺席者默哀。





 





 



市立墓地,牺牲者棺前悲伤的亲属。



 




 



 



谎言与真相的对抗
    
    “518”运动被镇压后,政府将此定性为“光州暴乱”、“共产主义者的内乱阴谋事件”,死难者被称为“暴徒”,他



 



们的尸体被载上垃圾车运到郊外草草掩埋。随后,全斗焕政府在全国疯狂地镇压民主运动,白色恐怖笼罩着韩国。5月



 



28日在逮捕了几千名参与民主运动的市民,并以“光州事件的幕后操纵者”的罪名判处金大中死刑。1980年—1983年,



 



有700多名新闻工作者因要求新闻自由而被政府勒令退休。1980年—1986年,每年都有相当多的大学生因政治诉求被



 



开除。
    



在整个“518事件”中,光州市内没有发生一起趁乱抢劫的案件,市民们同情参与抗争运动的爱国者,纷纷为他们提供各



 



种帮助,如送饭送水,捐血、捐款等。事后,这些同情者全部被政府指为“暴徒”、“内乱阴谋者”,被迫保持沉默。慑于



 



政府高压,韩国新闻媒体也只得选择沉默。
    



韩国教会在整个“5;18”运动中起了积极的作用。自5月18日起的整个抗争期间,“光州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设立了广播站,向全国揭露了戒严军滥杀无辜的暴行,颂扬了市民们的正义行动。在镇压行动发生后,曾试图呼吁当



 



局停止屠杀人民。为了突破对光州的讯息封锁,更分别派神父到汉城讲述“光州事件”,以及到罗马促请教会呼吁韩国停



 



止屠杀人民。“光州事件”被镇压后,广播站持续报道“光州5月事件”。该会在1987年第一次发行了“光州事件”资料集、



 



相片册,并举行7 周年纪念活动等。“天主教正义具现神父团”更发表反政府声明,并放映从德国、日本带回来的“光州



 



事件”录像带。光州基督教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教会医院组织了对伤员的救助。
    



韩国人民一直把美国当作友邦,在“光州事件”期间,一艘美国航空母舰驶到光州近海时,光州市民还以为美国会帮助他



 



们,岂料此航空母舰正是给韩国军人政府镇压学生提供的后盾。大学生们为了表示抗议,也为披露真相,以引起美国



 



注意,曾于1980年及1982年两度前往驻韩美国文化院纵火。
    



1980年及1985年,两名工人为要求查明“光州事件”镇压真相而自焚。
    
  奥运会的契机
    
     



      在民众铺天盖地的要求民主化的运动面前,先后三位总统朴正熙、全斗焕、卢泰愚都通过争办奥运,试图缓和国内气氛。反之,韩国争得1988年汉城奥运会举办权,却迎来了民主运动的最佳契机。
    1987年6月,以汉城大学学生朴锺哲被拷打致死事件为契机,全国各地爆发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先是汉城各



 



大学纷纷举行游行示威,要求全斗焕谢罪,随后韩国的中产阶级也积极投入到运动中来,要求保障人权,修改宪法,



 



结束独裁统治。这次运动波及全国22个城市,史称“六月抗争”。
    在民主化抗争达到最高峰的6月中旬,国际奥委会给韩国政府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动乱继续扩大而无法收拾,将取消韩国的奥运主办权。”
    为了改变政治形象,韩国军政府被迫接受宪改方案,1987年6月29日,执政的民主正义党代表委员兼总统候选人卢泰愚通过电视,向国民发表了八点民主化宣言(即“六二九特别宣言”) 。此宣言标志着韩国民主化进程的正式启动。
    在这样的民主气氛下,要求查明“光州事件”真相的舆论愈来愈强烈,而政府亦开始打破禁忌,公开谈论“光州事件”,受难者及其家属可以在国会听证会上讲述所受到的迫害。
    1987年大选,卢泰愚当选为第13任总统选举,也是韩国历史上第一任真正的民选总统。随后全斗焕夫妇因家族贪渎敛财而公开向全国国民道歉,并完全退出政坛,隐居乡间。
    1992年,金泳三当选韩国第14任总统。次年,金泳三第一次把全斗焕的政变和“光州事件”定性为“内乱的事件”,即认为是全斗焕企图执政而引起“光州事件”。
     1994年,“5 •18纪念财团”创立,同时,抗争受害者们对全斗焕和当时的主要军人等共35名,提起诉讼。
    1995年11月,卢泰愚因金钱腐败问题被监禁。
    11月24日,总统金泳三指令制订“5 •18特别法”。
    12月3日,全斗焕被监禁。
    1996年12月16日,终审判决卢泰愚入狱17年。
    1997年4 月17日,终审判决全斗焕无期徒刑。
    5 月18日首次被指定““国家纪念日”,在政府带领下,在新墓地举办纪念仪式。
    12月22日,金大中当选为候任总统,与总统金泳三协定,为了国民大统合,特赦全斗焕及卢泰愚。
    1998年“光州事件”有关团体大统合,5 月18日成为“文化节日”。
    1999年,为促使在“光州事件”中被害人追封为“国家有功者”,给予有关抗争者医疗保险。“东亚细亚国家暴力受害者联合会”组成“5月光州事件精神”继承运动。倡建“5 •18纪念馆”和“5•18纪念广场”。建议设立受害者治疗中心。
    2000年第一次有现职总统参加“光州事件”纪念仪式,总统金大中承诺制定《有功者特别法》。
    同年,“5 •18纪念财团”制定“光州人权赏”,给予国内人权团体或人权运动人士。 抗争期间被解雇的教师(约200 多名)和教授(约10多名)向国家提出索偿诉讼,胜诉。
   
尾声
    光州城有许多地方以“518”命名,如“518民主广场”、“518纪念公园”、“518自由公园”、“518陵园”、“518公墓”等。
    “518公墓”于1997年落成,得以将分葬在几处的死难者遗体归葬一处。每年的“518”这一天,韩国总统都要来这里发表讲演,缅怀长眠此地的死难者们对韩国政治民主化的贡献。从市中心通往墓地的一条主路被当地民众称作“眼泪之路”,每年来此扫墓的死难者亲友一踏上这条路,莫不痛哭流涕。
     每年的“518”前一周,整个韩国就开始了 “518” 纪念运动。电视有专门报道,报纸有专栏。大学校园内满是“518”主题的各种报告会。这一天的光州,大街上总是会扔满被践踏的小幅美国星条旗,市民以这种方式对美国在“518光州事件”的作为表示抗议。
    当年“518”运动的参加者很多今天已经是韩国政坛的核心人物。韩国政坛有个“386世代”的说法。3指的是他们的岁数,这个群体大都三四十岁年龄,8指的是20世纪80年代。6指的是这些人出生于60年代。
    “518光州事件”基本的得以解决,但是也留下了许多“遗憾”。全斗焕及卢泰愚被特赦,对消弭社会矛盾固有积极意义,但对死难者家属而言,则是正义的妥协。还有其他在镇压过程中下令开枪的及亲自开枪的凶手,则不再被追究。据官方报导,“光州事件”造成了191人死亡,122人重伤,730人轻伤,而死难者家属则认为远远不止这个书。另外,美国在“518光州事件”扮演的真正角色也有待于厘清。
    民主之路艰难重重,有时候还要付出血的代价。20年过去了,韩国的宪政民主之路,一步步走向成熟,死难者的鲜血没有白流,而韩国人民也没有忘记死难者们所作出的贡献。



 



1995年12月21日,韩国订立“关于五一八民主化运动等特别法”(简称“光州特别法”),明确规定了1979年12月全斗焕军事政变和1980年5月光州事件镇压行动,都是“破毁宪法”的“内乱”性的“军事叛乱”罪行,而予以非法化、犯罪化定位。以此为根据,国家得以组织特别调查行动,调查并起诉元凶全斗焕和卢泰愚,最终判处徒刑。
  
光州5・18民众抗争追忆塔





 



 



 



 



官方数字称,光州事件中死亡人数为200人,另1000名示威者受伤。
  但其他估计数字则称,实际死亡人数为一至二千人。
  事件发生10年后,韩国才恢复民主政治;再过了好久,才得以将光州血腥镇压事件的元凶绳之于法。
  但对于民主运动能够在韩国全国推行来说,1980年5月的那10天便是一个关健时刻,对全国的影响至深至远。
  
  我觉得光州事件是一件令韩国人比三星、大宇,比世界杯四强,比快速增长的经济奇迹,比包装的精美的影视明星更值得自豪的历史事件。

《世界人权宣言》我们是世界一部分吗?不是

世界人权宣言

  序言

  鉴于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鉴于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权受法治的保护,

  鉴于有必要促进各国间友好关系的发展,

  鉴于各联合国国家的人民已在联合国宪章中重申他们对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的信念,并决心促成较大自由中的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改善,

  鉴于各会员国业已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

  鉴于对这些权利和自由的普遍了解对于这个誓愿的充分实现具有很大的重要性,

  因此现在,

  大会,

  发布这一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以期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经常铭念本宣言,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进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通过国家的和国际的渐进措施,使这些权利和自由在各会员国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辖下领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

  第一条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第二条

  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

  第三条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第六条

  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权被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

  第七条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

  第八条

  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条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第十一条

  ㈠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

  ㈡任何人的任何行为或不行为,在其发生时依国家法或国际法均不构成刑事罪者,不得被判为犯有刑事罪。刑罚不得重于犯罪时适用的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第十三条

  ㈠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

  ㈡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

  第十四条

  ㈠人人有权在其他国家寻求和享受庇护以避免迫害。

  ㈡在真正由于非政治性的罪行或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的行为而被起诉的情况下,不得援用此种权利。

  第十五条

  ㈠人人有权享有国籍。

  ㈡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

  第十六条

  ㈠成年男女,不受种族、国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权婚嫁和成立家庭。他们在婚姻方面,在结婚期间和在解除婚约时,应有平等的权利。

  ㈡只有经男女双方的自由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缔婚。

  ㈢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

  第十七条

  ㈠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

  ㈡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

  第十八条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条

  ㈠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㈡任何人不得迫使隶属于某一团体。

  第二十一条

  ㈠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

  ㈡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

  ㈢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应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

  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

  第二十三条

  ㈠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

  ㈡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

  ㈢每一个工作的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生活条件,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

  ㈣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人人有享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㈠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

  ㈡母亲和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顾和协助。一切儿童,无论婚生或非婚生,都应享受同样的社会保护。

  第二十六条

  ㈠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㈡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应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集团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㈢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㈠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

  ㈡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

  第二十九条

  ㈠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

  ㈡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确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㈢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行使,无论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第三十条

  本宣言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国家、集团或个人有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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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东海卖国协定, 大陆民间保钓网被封 (附.东海油田争议图)

附录《中国东海问题的危机》2007年刊登于CAPA丛书

来源:香港明报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80624/caa1h.htm
     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日前在网上公开发表《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致中央军委公开信》,要求共军派军舰、战机协助台湾保钓,又指此时与日本达成东海协定乃自丧领土主权的“自杀行为”。近日该会网站被指“发放非法信息”而遭关闭,昨日下午,5名保钓人士特地到网络服务商北京新网数码资讯技术公司质询抗议,要求合理解释。该公司对此答覆称,是天津市公安局网监处(保钓网站IP位址在天津)认定上述公开信属“非法信息”,中国电讯机房随后通知公司关闭保钓联合会网站。
   
    保钓联合会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致中央军委公开信》并不是“非法信息”,信内没有一句反党、反政府言论。他们将继续抗争,直到此事有合理结果。现正咨询律师意见,未来不排除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反东海协议民间保钓网被封,被指“非法信息”
   
    致中央军委公开信网上未删
   
    据悉,虽然《致中央军委公开信》被认定为“非法信息”,但在一些内地互联网论坛上仍可见到该信。其主要内容是:要求中央军委出动海、空军对台湾保钓行动予以配合,哪怕一艘炮艇,一架飞机,无论对日本采取什么对策都是祖国统一重大进展,使台湾同胞对大陆认同感大增。因此,放弃保钓就是放弃共同安全和外交政策,即放弃国家统一目标。此时不能与日本达成东海谈判任何协定!此乃自丧领土主权并加速台湾分离及自己垮台的自杀行为!
   
    指与日达油田协定无异自杀
    反东海协议民间保钓网被封,被指“非法信息”

    据保钓人士透露,服务商北京新网数码资讯技术公司日前曾给该会发来一封保证书要求签署,指出《致中央军委公开信》为“非法信息”,需要删除。除要求联合会承认错误外,还要保证今后不得再出现任何违法违规内容,否则永久性废除联合会功能变数名称解析服务。保钓联合会答覆对方,公开信绝不会删除,也不签署保证书。新网数码后来回覆,关闭程式已于6月18日9时22分操作,4至72小时内生效。
   

    内地保钓人士上周在北京举行的示威中,曾打出“坚决反对和日本签定任何东海协议”的标语。(资料图片)


    保钓联合会人士质问,《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致中央军委公开信》作为正常反映民间呼声文章,不知触犯哪些法律法规?


作者:  思芦     "卖国岂止在领土?-评中日东海共识"  2008-06-23

中日双方近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共识的要点有二:在东海中间线地带划定共同开发区域;日本公司获准参加对现有春晓油气田的开发,并按出资比例分配产出油气。对中 方立场倒退,所达共识损害中方主权的舆论质疑,中国副外长武大伟回应说,春晓主权仍属中国无关划界立场。共识不损害中方在东海的主权。武大伟说:“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和其他海域的共同开发是两回事。最重要的标志就是,春晓油气田的开发必须要依照中国法律来进行。这意味着春晓油气田的主权权利属于中国。”

中日双方在东海经济专属区的争执是日方主张按中间线划界,中方主张按大陆架划界。仔细研究之后,我同意伍大伟的说法,中日达成的共识,不涉及主权问题。中方在主权上没有向日方让步。但是武大伟玩了一个文字游戏,巧妙地回避了一个问题,即中国有没有损害中国在主权之外的的民族利益?
按照武大伟的说法,日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有关合作,接受中国法律的管辖,承认了春晓油气田的主权属于中国。似乎这是中国自甲午战争之后对日交涉取得的重大外交胜利。

且慢!即使按照日方的划界,春晓仍然在中方一侧。中国开发春晓的权力在国际法上从来都是不容置疑的。中国自2003年就开始开发春晓,2005年开发完成,却由于政府软弱,迟迟不能投入生产。现在却要出让股份,才能得到日方的主权承认。打个比方,我在自己的院子里,打了一口井。打好了以后,不敢用。为了得到邻居的承认,出让了一半的井水给邻居。然后光荣地宣称,邻居已经承认这口井名义上的权力是属于我的。原来中国取得的胜利是靠自己先退一步,然后出卖利益才换得的前进一步的权利。


再看共同开发区块。这块区域不是处于争议地区(中方和日方的划界之间),而是处于日方所划的中间线上(大部分在中方的区域里)。共同开发虽然避开主权问题。但是这个区域的划定等于默认了日方的划界。这为日方强硬立场,坚守中间线为划界标准,埋下了伏笔。也为日后中日双方为划界纠纷找国际仲裁,预设了对中方不利的既成现实。实际上,即使国际仲裁支持日方立场,这块区域的划定也是中方所能达到的。所以这是中方所能取得的最坏结果。协议是在谈判中相互妥协和让步的结果,但谈来谈去才争取到最坏结果,这外交部不如改叫卖国部。对比日方坚决拒绝中方在钓鱼岛附近和日方进行共同开发的要求,中国的立场何 其软弱?

请注意中日共识是发表在钓鱼岛争端升级之后。6月10日日本巡逻船在钓鱼岛撞沉台湾渔船。台湾发出严正抗议,并召回“驻日代表”。台港两地“保钓行动联盟”在台海军船舰戒护下,前往钓鱼岛登岛宣示主权。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中国政府的反应相当克制温柔。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在例行记者招待会上只是表示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这时出笼的中日东海共识无疑是在保钓人士背后插了一刀。

中国早已不是虚空的大清国,为什么对日仍然软弱?因为中共对自己的面子最看重,宁愿牺牲里子去换取面子。东海共识的基调是在胡锦涛5 月初访问日本时就定下来的。当时在记者会上,胡锦涛宣布,关于东海油气资源共同开发问题取得了重要进展。依中共的惯例,最高领导人出访,面子一定要给足,气氛一定要造足,功绩一定要捧足。比如当年毛泽东出访莫斯科,要求苏联给一个好看又好吃的东西。好看就是为了面子。于是苏联送了一个中苏友好条约给中国,给足了毛泽东面子。不过为了这个好看的东西,在附加的密约里还有对中国既不好看又不好吃的东西:中国把旅大港口的使用权出卖给苏联;中方用钨、锡、锑等战略原料偿还贷款和中国承认外蒙独立。2006年中国为胡锦涛的访美礼仪,与美国讨价还价超过半年,既希望到华盛顿进行国事访问,也希望到布什的农场烤牛排。为了争取提高访问的名份和胡锦涛能够获得最高礼遇,中方向美国频频示好,送上了一份份大礼。中国汇率制度做出重大改革,人民币兑美元升值2%。在胡之前访美的中国副总理吴仪,向美国采购的总额达一百六十二亿美元。为了国宴上的礼炮和仪仗,和美国频频交涉。我们的外交部应该更名为礼宾部。

这次为了营造盛世,突出胡锦涛访日后中日和谐的局面,中方搁置争端,牺牲实利,为胡锦涛访日成功再送大礼。武大伟形容:“在胡锦涛主席访问日本之后,中日关系的气氛为之一变。” 中日关系改善提速。这种气氛当然就不能有争吵,既然日方不肯让步,就需要中方委曲求全了。还有就是今年中国的奥运会开幕式,如果没有各大国的首脑出席,也是很没面子的事。而日本政府迟迟不能确认福田首相出席北京奥运会,主要是担心国内民众对福田的支持率。这次胡锦涛访日后,送上大礼后,换取了福田出席奥运开幕式的约定。

中国最看重的中日关系中的问题,就是面子。 21世纪一开始,中日关系长期处于低潮。其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尽管中国的强硬反对,小泉首相还坚持连年六次参拜靖国神社。而福田已表示,他不会在任首相期间参拜靖国神社。福田这么给中国面子,中国回报以里子,希望能对这个民意支持率极低的首相能帮上一把。

东海油田蕴含石油250亿吨,还有8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按照中国去年消耗的石油总量3亿吨,东海油田足供中国使用80年。

什么是卖国?个人和集团为了自己个人,政党和政权的私利,不惜以国家的主权,领土和民族利益去换取, 是为卖国!卖国岂止在领土和主权!



明报谈论的是这篇文章,被和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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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中央军委公开信


                                               
                                               
                                                                                                                                                                                                                        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呼吁:两岸联合保钓共御外侮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是我台湾附属岛屿东北诸岛,属宜兰县管辖,为我两岸同胞传统渔场。

2008610凌晨,入侵中国领土钓鱼岛的日本海上保安厅PL123号巡逻舰在钓鱼岛海域六海里处撞击台湾渔船“联合号”,一小时后“联合号”沉没。

事件发生后两岸四地以及全球华人共同抗议声讨日本侵略暴行,台湾民间保钓组织已于615前往钓鱼岛海域宣示主权。

台湾多名立委也将于618搭乘海军驱逐舰到钓鱼岛护渔,宣示主权。



台湾军事实力明显弱于日本,因此对岸同胞热切盼望得到祖国的有力支援,此时,我若出动海、空军对台湾同胞的保钓行动予以配合,则日本面对两岸联合的力量必不敢妄动。从而使台湾同胞对祖国大陆信心和认同感大增,加快祖国统一步伐,并收复钓鱼岛。

若日本胆敢挑衅两岸联合军力,则必使两岸团结更紧密,迅速形成两岸共同的安全政策和外交政策。而两岸共同的安全政策和外交政策,正是祖国统一的实质内容,是事实统一。

因此,只要我能出动军队,哪怕是一艘炮艇,一架飞机,无论日本采取什么对策,是软是硬,都是我祖国统一的重大进展,其意义决非仅限于钓鱼岛本身,而是事关统一大业。能够做出此英明决定的领导人,(无论其曾有多少错误,)也将作为中华民族的大英雄而名垂青史!



现钓鱼岛形势极其严峻,日本政府在今年4月一方面对胡主席的“暖春之旅”进行着热烈欢迎的准备,一方面悄悄将钓鱼台列屿的领海基线划定,并正式送交联合国登录。5月份趁我地震救灾无暇他顾时,日本又悄悄以其中学教科书窃我领土钓鱼岛。)

按照国际社会的法律实践,向联合国登录领海基线的行动,就是日本政府正式宣布其对钓鱼台列屿主权的终极行动——除此而外,没有什么其他的行为能够产生更大的国际法效力了。而日本又实际占据钓鱼岛海域,其抱定了“无主地先占”和“长期连续的有效治理”两条国际法时效原则来渐渐确立自己对岛屿的主权。因此,如果两岸中国人政府不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行动,那么,日本对于钓鱼台的主权,就有了国际法上完整的合法地位。



现在一方面我必须在联合国体制内反击日本的登录行动。另一方面采取实质性的保钓行动。



如果目前在台湾同胞奋起保钓抗日的有利形势下,我仍不采取实质性保钓行动而坐失钓鱼岛,坐视台胞因日军暴行吃亏而不救,则必对两岸关系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台胞将因此失去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和向心力。

因此,放弃保钓就是放弃共同的安全和外交政策,也就是放弃国家统一目标。



尤其不能在此时与日本达成东海谈判的任何协议!此乃自丧领土主权,并加速台湾分离及自己垮台的自杀行为!



    据今日(616)凤凰宽频新闻,日本共同社报道,中日两国政府已达成一致,共同开发东海所谓“中间线”流域,包括春晓、断桥、龙井等我方开发气田,本周早些时候就要公布。首相福田此前在会见媒体时也说了相同的内容。



    日本媒体在这个时候放出这些消息,无非是离间两岸,对台湾台胞的保钓运动釜底抽薪。我在此关键时刻千万不能对其认可,应立即辟谣!并无限期搁置东海谈判!



如按日媒所言,东海谈判虽避开“中间线”划定,但实际上避开的只是“中间线”的字眼,而实际上还是完全贯彻所谓“中间线”,是有其实而无其名的中间线原则。

东海是我国内海,是我历史自然疆域,中日之间的海上分界应是中国和琉球之间的历史分界——中琉海沟。即使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东海大陆架完全属于中国也是毫无疑问的。

东海问题如此 “尽早解决”,使日本兵不血刃就占有了我半个大陆架。而日本的所谓“中间线”也正是以我钓鱼岛为基点而“划界”的结果,因此,承认日本在东海的权益,则等于默认日本对我钓鱼岛的侵占。

东海资源属于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所有,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属我台湾宜兰县管辖。因此,半个东海大陆架和钓鱼岛主权,我还将失去两岸人心,并使我改善两岸关系的所有巨大努力付之东流,接着付出引发内乱的巨大代价。然后引来西方列强及周边邻国(韩、越、印等)效仿日本与我进行无理“争议”,我外部环境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将因此面临空前严峻的挑战。



现台湾同胞奋起保钓,使保钓具有前所未有的关键而巨大的战略价值。也给了我们一个纠正东海谈判失误的极好机会,东海谈判毕竟还未正式签署生效,其错误也还未能形成事实,因此现在立即纠正还来得及。



相反,若此时还要以一厢情愿损我利日的“中日友好”为压到一切的原则,真以日媒传言的方式解决东海问题,那无异于对台湾人民维护祖国领土主权的正义斗争从背
后捅了一刀。这将是对台湾及大陆人民保钓护土的叛卖,必钩起台湾人民甲午之后被清廷李鸿章出卖的痛苦回忆,从此回归祖国大陆的信念彻底动摇。分离主义倾向
必迅速发展。……因此而失去的就不仅是钓鱼岛和东海,还有台湾岛。还有两岸及全球华人人心,及大陆政权。总之是满盘皆输。




因此,我除军事外,对日外交也应与台湾同胞积极协调,互相配合。



过去我之所以在钓鱼岛问题上除口头抗议外无实质行动,是怕得罪日本,从而对台湾问题产生不利影响。(此观点能否站住脚姑且不论,但至少是摆到桌面的一个理由。)

而现在形势已发生根本变化,只有积极与台湾携手保钓,才能保住台湾。保钓和台湾问题已融为一体,如此巨大的正面意义,难道还不应采取实质行动保钓吗?



总之,与台湾同胞携手保钓,维护了领土,得到了两岸人心,台湾和钓鱼岛皆得。领导人也名垂千古!

放弃保钓,失了领土,更失两岸及全球华人之心,台湾和钓鱼岛皆失。最后政权动摇垮台……





                                                                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


                   
                                                                       
                                     
2008616





中国东海问题的危机


DWNEWS.COM-- 2008年6月21日0:36:2(京港台时间)

吴章铨来稿/

中国东海(East China Sea)(1)是中国在海洋时代的生命线,也是日本遏制中国和企图钳制中国命脉的杀手锏。十一世纪才是人类真正的海洋时代来临。由于中国传统是大陆国家,对海洋生疏,国民缺乏对海洋的认识,海域狭小,并面临多种挑战,所以居于非常不利的形势,当前已经形成危机,影响未来几个世纪中国人的生活和安全。

中华民族长远生存面临的约束

人类为了争夺对海洋的控制,自古以来便发生过无数次战争,二十一世纪随着海洋开发时代的来临,各国将会像争夺陆地一样,寸海必争。这是二十世纪以后才开始的新趋势。将来,地理条件有利的海洋国家会占尽地利(应称“海利”),而地理条件不利的国家,如内陆国家和半闭海国家,将很难与他们竞争。几百年来的世界史已经说明,大帝国都是在海上称霸,掌握海洋的强权。今后的历史更将朝这个方向继续演进。联合国有鉴于此,经过多年的努力,1982年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2),希望将来人类共同和平地利用海洋,争夺海洋的战争永远不要发生。《公约》签订后,许多国家纷纷掀起了争取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划界 (3)。

海域资源丰富,可谓无穷无尽。目前,海洋的首要资源是能源。全世界石油储藏量的87%是在海洋中。而日光能、氢能、风能、浪能等另类能源,将来必将大量取自海洋,而且取之无穷,用之无尽。虽然目前的科技还不能大规模生产使用,但是将来依靠海洋取得这些能源,只是时间问题。

另一种人类不能缺少的资源是淡水,这是除了空气之外最重要的生命要素。现在世界上几乎一半人口面临着淡水不足的问题,中国就是最严重缺水的国家之一。有人预测二十一世纪将发生许多为争夺水资源的国际战争。海洋拥有地球上97.5%的水。如果海水化淡的技术成熟,能够支持人类对淡水的需求,拥有海洋资源就拥有极大的优势。

至于海洋丰富的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将来通过养畜和开发,都将胜过陆地。由于陆地环境的局促,可以想像将来人类势必设法在海洋上居住。

海洋环境管理是保护陆地环境的关键,这又是沿海国家必须尽力掌握的。(Chinese 拥有利用海洋资源的能力,是未来世界上各民族的生存要件,因此海洋就成为战略要件。中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但是国土面积只占世界土地面积的十五分之一。中国的人均土地面积是全世界人均土地面积的1/3 (4)。中国的海域权利,即使完全按照中国有权主张的数字(300万平方公里),也只占世界上各国海域权利的大约2.3%(5)。如果按照下文引用的资料,中国专属经济区只有不到90万平方公里,只占世界蓝色国土的0.6%。因此,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中国人,只能分享接近0.6%的海洋领域,属于惊人的赤贫国。这几个简单的数字决定了中国是个贫穷而发展前景非常空虚的背景。

由于历史和文化原因,中华民族不是一个具有侵略性的民族,所以不可能从其他国家的土地上或海域中去争夺生活资源。中国未来的生活资源,是在广大的公海海洋。中国将和平地与世界各国共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海洋法》)所规定的公海中的人类共同继承财产(Common Heritage of Mankind)(6)。东海是和平地进入唯一接近的太平洋的通道,因此是生命线。

中国的出海通道,遇上日本的封锁。日本原来就是海洋性国家,已经摆出来的形势是扩大海域,成为海洋大国,并利用海洋封锁中国(7),进而将与美国抗衡。这是中国以至世界的噩梦。日本是以三道海洋岛屿链封锁中国:第一链是占领钓鱼台群岛,控制台湾,加上操纵台独,使中国不能(跨)越台湾海峡。同时声称因为钓鱼台在大陆架上,日本海域权利向西扩张20万平方公里;第二链是利用冷战形势而从美取得了琉球群岛行政权,使得势力直伸到台湾东部外海;第三链是利用仍在日本控制下的西太平洋岛屿链,一直伸到北纬21度。日本更违背《海洋法》规定(8),把位于东京以南1730公里、退潮时才露出海面27英寸的礁石名为冲鸟岛,建成人工岛屿,企图纳入为领土,并进一步主张利用该岛拥有12海里领海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9)。这样,日本控制从北到南东西达2000多海里(10)纵深的海域,经常监视并可以随时阻止中国出向太平洋。

日本力图钳制中国,是它的长远战略。日本近年对中国强硬,是它认为时机成熟有意采取的战略选择和政策选择。(11) 日本控制东海【,】以及西太平洋,不但封锁中国,同时一举控制了美国进入东亚和俄国南下的必经通道,从而左控西太平洋,右控东亚大陆,有了未来称霸的基础。

东海争议
面积75万1千多平方公里的中国东海,基本问题有两个。一是东海海域和海域权利,二是钓鱼台群岛的主权。这两个问题都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投降后,继续采取主动打压中国而制造出来的。

东海划界问题分两个方面。一是中国专有的大陆架主权权利被日本侵蚀;同时在相向专属经济区的划界上日本片面做出独断的主张。二是在大陆架主权权利(sovereign rights)和专属经济区主权权利重叠地区的划界问题。

大陆架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大陆架的规定见第六部分。根据第七十六条第1款,其范围是“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关于拥有大陆架的沿海国的权利,第七十七条第1款称:“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其第4款称:“本部分所指的自然资源包括海床和底土的矿物和其他非生物资源,以及属于定居种的生物,” 关于范围的规定,根据《公约》第七十六条第5、6两款,沿海国有权利将大陆架外部界线延伸到350海里(12)。东海的大陆架最大宽度325海里,最小宽度167海里(13),所以全部中国东海大陆架是中国专有的主权权利。

日本本土四岛的九洲岛中部,约北纬32.5度以南,向西是水深已在500英尺以上的中琉海槽或琉球海槽,古称黑水沟(英文采用日文称Okinawa Trough)的北端。在该纬度以南,日本本岛不在中国东海的大陆架上。在北纬约30度以南,是日本从美国获得行政管理权的琉球群岛,其西方的琉球海槽水深在1000英尺以上,因此琉球完全与中国东海的大陆架无关(14)。琉球群岛并不拥有从中国大陆自然延伸出去的大陆架的任何部分(琉球群岛拥有琉球海槽以东的大陆架)。中国根据《海洋法》,完全拥有以琉球海槽最深处中线或350海里线的“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及其延伸的主权权利。

任何外国在中国东海上的任何勘探或研究,应该向中国申请;获得中国明示的同意,才有权利进行。

专属经济区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在第五部分;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主权权利见第五十六条第1款(a)项:“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不论为生物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专属经济区从海面计算距离,容易算,世界各国拥有大陆架明显优势的不多,而且根据上引条款,专属经济区包括水体兼底土的权利,因此纷纷按照 200海里专属 经济区办法主张本国的海域主权权利。按照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Sea Around Us Project收集的资料(15),选择以下几个国家为例:

国别 专属经济区+领海
美国 11,351,000 km²
法国 11,035,000 km²
澳大利亚 8,148,250 km²
俄国 7,566,673 km²
加拿大 5,599,077 km²
日本 4,479,358 km²
马达加斯加1,225,259 km²
中国 877,019 km²

日本的数字是按照日本自己的单方面主张,其專屬經濟區是领土面积的12倍,为世界上第五大專屬經濟區的海洋大国(16)。

但是日本的要求处处不合国际法,且与邻近国家有争议。其中最大的两大片:太平洋岛屿的專屬經濟區(1,162,334 km²)和琉球群岛的專屬經濟區(1,394,676 km²),都是不合法的(两大片共2,686,333平方公里)。旧金山和约根据《开罗宣言》,并经德黑兰、雅尔达、波茨坦各次国际会议所确认,明确规定日本只能保留本土四岛,放弃所有其他占领地。 (17)根据《旧金山和约》,琉球群岛和太平洋岛屿都委托美国根据联合国托管制度托管。但是美国并没有把琉球和太平洋岛屿交到联合国制度下托管,而是单方面一国自己管理,也没有按照联合国规定的托管任务,协助琉球群岛和太平洋岛屿人民培养其发展自治的能力,按照人民自由表示的愿望,选择他们自己的自由政治制度,自治或独立(18)。1971年6月,美国径自与日本签订《关于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协定》,没有得到其他盟国和联合国的同意,片面将两大片的岛屿和水域的行政(administration)交给日本。这是不合法的。当时处于冷战时代,美国把日本视为可靠盟友,作为对付苏联阵营的中国的前沿基地。不过美国声明,并没有把不属于美国的两地“主权”送给日本(19)。

日本在太平洋上得寸进尺,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六十条第8款的规定(20),以及岩石不可以有专属经济区的规定(21),主张上述冲鸟岩石拥有专属经济区达154,452平方英里(22)。这个面积大过日本现在的陆地领土面积几乎三分之一,构成对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公海的侵略。根据《海洋法》第八十九条,禁止任何国家把公海攫为己有:“任何国家不得有效地声称将公海的任何部分置于其主权之下。”因此,日本是明显违反全世界殚精竭虑、辛辛苦苦缔结《海洋法公约》,将广大的海洋,保留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共同和平利用的法意。日本的过分主张(23),恐怕美国也不会同意。

中国根据《海洋法》,主张拥有專屬經濟區300万平方公里,但是南海和东海都有大面积海域是在邻国的实际控制下,因此这份数字认为中国的專屬經濟區不到9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中国陆地领土面积不到1/10。远远落后所有海洋大国和陆地大国之后,次于岛国马达加斯加。

注:
1. 为行文简便,在文内有时简称东海。另一东海East Sea指朝鲜半岛和日本之间的海,日本人称日本海。
2. 1882年签署,1994年11月16日生效。
3. Jonathan I. Charney,“Introduction”,in Jonathan I. Charney and Lewis M. Alexander, International Maritime Boundaries, (1993-1998, Boston: Martinus Nifhoff), Vol. 1-3,列出并分析1940年至出版期间所有的海域划界案。
4. 中国人均陆地面积是0.78公顷,为世界人均的1/3。见《一九九九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5. 各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拥有主权或主权权利的“蓝色国土”共1.09亿平方公里。
6.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部分和第十一部分。
7. 例如见James C. Hsiung“Sea Power, Law of the Sea, and China-Japan East China Sea "Resource War",http://www.nyu.edu/gsas/dept/politics/faculty/hsiung/sea_power.pdf。宏祥案:此一注解有3个引号?
8. 第六十条第8款:“.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不具有岛屿地位。它们没有自己的领海,其存在也不影响领海、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界限的划定。”第二五九条:“法律地位”:“本节所指的[海洋科学研究]设施或装备不具有岛屿的地位。这些设施或装备没有自己的领海,其存在也不影响领海,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界限的划定。”
9. 吴章铨,“海洋时代的挑战”,。
10. 1海里= 1.15英里= 1.852公里。
11. 朱锋,“日本为什么对中国这么强硬?”《现代国际关系》2006年第4期,pp.35-36。
12. 第七十六条第5款:“大陆架在海床上的外部界线的各定点,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三百五十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二千五百公尺深度各点的二千五百公尺等深线一百海里。”;第6款,“。。。在海底洋脊上的大陆架外部界限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三百五十海里。…”。
13. 朱凤岚:“解读日本大陆架延伸战略”,《世界知识》,2005年8月。东海面积和大陆架面积各方说法不一。按照前注James Hsiung文,东海面积少算的只有30万平方公里。
14. 一般定义,大陆架逐渐下斜的坡度加大,渐成陡坡,水深430英尺以下称大陆坡。见Muncel Chang,“exclusive economic zone”;以及网上Weikipedia“Ocean Regions: Ocean Floor”定义
15. 见网上资料,“Around Us Project:Countries’EXCLUSIVE ECONOMIC ZONE”内各国专属经济区示意图。同时见Wikipedia引用。
16. 。日本前国土交通大臣扇千景的胃口更大,他说:“日本提出的大陆架主张如果被联合国承认,就等于增加了17倍的领土,就能够成为资源大国。”,见“日本打响东海大陆架争夺战” ,2004年4月,据《国防知识报》引。网上信息
17. 《开罗宣言》:“剥夺日本自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太平洋夺得和占领的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等群岛,归还中国。”参考《旧金山和约》第2条第4款,第3条。参考丘宏达,“琉球问题研究”《中国领土的国际法问题论集》(修订本)(2004年,台湾商务印书馆),pp. 17-39。
18. 《联合国宪章》第七十六条丑款。
19. 傅昆成,“中国周边大陆架的划界方法与问题”,见傅昆成,水秉和编,《中国与南中国海问题》(2007,问津堂书局),p. 375,注13引丘宏达著,《现代国际法》(1944,三民书局),pp. 527, 541-543。
20. 见前注8。
21. 第六十条第8款、第八十条、第一二一条第3款。
22. 数字见Muncel Chang,“Exclusive Economic Zone”,引“Longly Rocks Important to Japan”, National Geographic Magazine, November 1988。日本占有冲鸟岛的意图,从东京都市长石原慎太郎的话看出来,暗含着是阻挡中国。见James Hsiung前引文。以一点为中心、12海里为半径的园面积约442平方公里为领海。以每平方海里=3.43平方公里换算,约1550平方公里。200海里半径的专属经济区约125, 600平方海里,约430,800平方公里。
23. 日本是明知故犯。1978年日本外相在议会已说,1958《大陆架法》不允许把人工岛屿拥有领海。见前引Barbara Ksiatkowska书,p. 107。
本文《中国东海问题的危机》2007年刊登于CAPA丛书第二册,丛书负责人陈宪中。
关键字: 东海 油气田 中国 日本 爭議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琉球群島西岸可以擁有的專屬經濟區海域﹐有一部分是在中國大陸架的上方。精確一點說﹐在中琉專屬經濟區分界線(待定)以東﹐和中國大陸架350海裡線(或在若干部分為琉球海槽最深處中線)以西﹐有重疊部分。在這重疊部分﹐中國根據《海洋法》大陸架的規定對海床和底土有主權權利﹐ 琉球根據《海洋法》專屬經濟區的規定對水體兼底土擁有主權權利。因此產生主權權利的沖突﹐發生東海爭議。當沿海國在大陸架上勘探和開發的時候﹐勢必需要通過大陸架的上覆水域﹐因此根據法意﹐擁有大陸架主權權利的國家﹐必然擁有使用該上覆海洋水體的一定權利。因此﹐在這重疊水域﹐雙方都擁有權利。《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沒有規定﹐如果兩個國家擁有的主權權利重疊的時候﹐根據什麼什麼原則處理﹖《公約》第七十四條和第八十三條關于劃界的規定﹐只稱“應該在《國際法院規約》第三十八條所指國際法的基礎上以協議劃定﹐以便得到公平解決(“equitable solution”)。”如果無法以協議劃定﹐便“應訴諸第十五部分所規定的程序。”而第十五部分規定的程序﹐基本上是“用爭端各方選擇的任何和平方法解決爭端。”(第二八○條)根據《海洋法》﹐關于大陸架主權權利和專屬經濟區主權權利﹐熟為優先﹐有明文的規定。第一﹐《公約》特別強調﹐沿海國對大陸架這種主權權利是專屬性的(第七十七條第2款)﹐而且不論沿海國是否利用﹐其他國家如果不得到沿海國明示的同意﹐都不能染指(第七十七條第2款)。而且﹐沿海國的這種權利﹐“並不取決于有效或象征的佔領或任何明文公告。”(第七十七條第2款第3款)。《公約》對大陸架權利的強調﹐超越對專屬經濟區權利的強調。而且區別很明顯﹕關于大陸架的主權權利﹐不需要明文公告﹔關于專屬經濟區﹐則需要主動提出主張﹑要求。因此﹐各國搶著提出對最大范圍專屬經濟區的主張﹐標志著這是人為的權利。從這一點可以了解﹐雖有某一國對專屬經濟區的申明﹐不影響其鄰國對大陸架的權利。法意十分明顯﹐即﹕大陸架主權權利是更基本的﹐重于專屬經濟區權利。第二﹐大陸架的權利是自然的﹐天然的﹐基本的﹐傳統的﹔而專屬經濟區是根據大陸架權利的意思衍生出來的﹐從領土權利延伸到領海權利﹐從領海權利延伸到近海權利。從土地權利延伸到水域權利(24)。基本的權利是更重要的。好像人權是人的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大陸架的權利也是不可剝奪的﹐專屬經濟區的權利可以經談判而伸縮。

第三﹐更明確的是﹐關于專屬經濟區的第五部分第五十六條第3款明文規定﹕“本條所載的關于海床和底土的權利﹐應按照第六部分的規定行使。”(The rights set out in this article with respect to the sea-bed and subsoil shall be exercised in accordance with Part VI.)這裡的意思很明確﹕關于海床和底土的權利﹐應當按照大陸架條款的規定行使﹐而不是按照專屬經濟區條款的規定行使﹐即﹕前者的規定優先于後者的規定。所以﹐在中日主張重疊的區域﹐中國對海床和底土的權利優先于琉球群島的權利。換句話說﹐以中國的主張為准。在重疊區﹐中國擁有底土權利﹐琉球擁有水域權利。

東海大陸架上的資源﹐在大約北緯32.5度(琉球海槽500英尺等深線的北端)以南﹐屬于中國﹔日本根本沒有權利。東海大陸架是中國“…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第七十六條第1款)而不是琉球群島的“…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日本要在大陸架上勘探調查﹐必須首先與中國協商。未經中國同意﹐不可以勘探。

如果日本在重疊地區勘探﹐中國也應當在重疊地區勘探。不宜讓日本暗度陳倉﹐造成僅有日本一國勘探的事實而引伸證明僅有日本擁有主權權利。

日本得到中國同意後在該地所進行的一切調查勘探資料﹐應當送交中國﹐否則中國應當嚴厲抗議﹐並向聯合國海底管理局提出申訴。而中國如果有調查或勘探資料﹐卻沒有義務分送給日本。

日本政府主張﹐不視琉球海槽為東海大陸架的界限﹐日本可以跳越海槽自視為位于東海大陸架上(25)。這是不理會《海洋法》的霸道說法﹐是日本無視國際法的一貫作風。 劃界的五種可能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七十四條和第八十三條﹐當兩國對海上劃界有爭議的時候﹐應當以談判解決爭端。第五十九條關于“解決專屬經濟區內權利和管轄權的歸屬的沖突的基礎”也規定﹐第一要在公平的基礎上(on the basis of equity)﹐第二要“參照一切有關情況﹐考慮到所涉利益分別對有關各方和[對]整個國際社會的重要性”﹐去解決爭端。

中國和管轄著琉球的日本之間﹐顯然共有五個可能的劃界方案﹕

1﹒ 在(a)兩國根據專屬經濟區的界線(待定﹐其以西屬中國﹐以東屬琉球)和(b)根據琉球海槽最深處中線或中國大陸架350海裡兩個標准勘定的界線(待定﹐ 其以西是中國大陸架﹐以東屬琉球大陸架)之間﹐底土和水體兩國主權權利重疊的地區﹐合作開發水域和底土資源﹐共同使用﹐不再劃界﹔2﹒ 在該重疊區按照衡平原則(principle of equity)劃界(26)﹔3﹒ 在該重疊區按照中間線原則劃界﹔4﹒ 純粹按照專屬經濟區原則劃界(衡平原則或中間線原則)﹐排斥大陸架原則﹐(即﹕重疊地區全部歸日本琉球)﹔5﹒ 純粹按照大陸架原則劃界﹐以大陸架的最大距離(或琉球海槽最深處中線)為界﹐排斥專屬經濟區原則﹐(即﹕重疊地區全部歸中國)。

第一個方案符合中日兩國將來可能發展長期友好合作的遠景。韓國和日本曾經在1974年談判﹐在韓國主張的大陸架線和日本主張的中間線之間﹐建立共同開發區(27)。中國沒有參加。該線忽略中國的利益﹐因此中國提出抗議。

次頁的示意圖(28)為各國200海裡線和中國東海大陸架350海裡線的示意圖。約北緯32.5度以北有中日韓﹑中日﹑中韓﹑日韓的共同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重疊部分﹐可以建立兩國/三國的共同開發區。約北緯32.5度以南基本上有中國大陸架和日本所管理琉球群島專屬經濟區的重疊部分(也有韓國主張的一部分)﹐兩國共同開發區大致為斜線部分。中國以專屬的對底土資源的主權權利與日本琉球的水體權利交換共享。中國在原則上採取這個主張。

海洋邊界200海裡線和中國東海大陸架350海裡示意圖﹕
海洋邊界200海裡線和中國東海大陸架350海裡示意圖。(吳章銓提供)

第二個方案﹐按照中國大陸架自然延伸的東海地理地形地貌﹑中國東海大陸架屬于中國大陸而不屬于琉球群島﹑中國大陸對琉球群島的地理和人文比例﹑中國一面臨海而琉球群島兩面臨海【﹐】等理由﹐都應當按照衡平原則合理地劃界。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第二條稱“按照公平原則以協議劃定界限” ﹐即衡平原則(英文本為“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 of equity”(29)。衡平原則是國際上經常考慮的原則(30)。

前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七十四條和第八十三條“應該在國際法院規約第三十八條所指國際法的基礎上以協議劃定﹐以便得到公平解決”﹐英文用詞是 “equitable solution”﹐即衡平原則principle of equity﹐法意明顯是採取衡平原則﹐而非中間線(median line)原則。(31)

中國擁有大陸架是天然的﹐不含擴張意圖。日本要搶佔大陸架則含有擴張海域的意圖。日本的野心不僅表現在東海﹐也表現在西太平洋上﹐昭然若揭。這種野心對中國和世界和平與安全造成威脅﹐歷史的殷鑒不遠。《海洋法》在關于考慮劃界因素的時候﹐特別提醒這一點。第五十九條關于“解決專屬經濟區內權利和管轄權的歸屬的沖突的基礎”條款明文規定﹕應“參照一切有關情況﹐考慮到所涉利益分別對有關各方和[對]整個國際社會的重要性”。日本是對侵略罪﹑暴行罪採取不承認 ﹑不悔改﹑不賠償態度的國家﹐這個因素具有“[對]整個國際社會的重要性”﹐應當列入考慮。

第三個方案的中間線辦法﹐並沒有《海洋法》的根據。《海洋法》特地不採納1958年《聯合國大陸架公約》的中間線說法﹐而且日本沒有簽署那個公約。(32)

第四個方案即第一個方案中的(a)線﹐對日本絕對有利﹐對中國絕對不利﹐正是日本的主張。具體地說﹐是日本明顯地﹑故意地要搶佔中國東海的大陸架。其中﹐中間線辦法也是沒有《海洋法》的根據﹐應當根據衡平原則。(33)

第五個方案即第一個方案中的(b)線﹐對中國絕對有利﹐對日本絕對不利﹐雖然合乎《海洋法》第六部分和第五十六條第3款的規定﹐但是中國沒有提這樣的主張 (34)。看來﹐中日需要進行兩階段談判。第一階段首先確定重疊區的范圍﹐談判是劃專屬經濟區的分界線和大陸架分界線(若干處是琉球海槽最深處中線)兩道線。從示意圖看﹐這個劃界只在中琉之間有需要﹐因為在大約北緯32.5度琉球海槽北端以北的東海很寬﹐大于400海裡﹐中琉專屬經濟區的200海裡線不相碰。第二階段談判是在這兩線之間的重疊區劃線。如果採用第一﹑第四或第五個方案﹐第二階段便即省略。目前情況是﹐日本擁有強勢的國力﹐軍備﹐科技優勢﹐經濟實力﹐美國後臺﹐積極主動的擴張精神﹐單方面主張中間線並以武力支持它的主張﹐中國居于不利形勢。不過這並不表示問題就可以這樣解決﹐只是日本憑借優勢﹐制造一個又一個攻勢﹐使危機升高﹐企圖借此擴大或鞏固其主張。

所有方案都需要經過更多的調查和談判解決﹐經年累月﹐其間必然會產生很多摩擦﹐不利于可能在兩國之間發展長期的友好關系。關鍵是日本的立場﹐日本不採取強硬的攻擊態勢﹐就比較容易解決。

在海域劃界問題上﹐從已有的國際判例看﹐沒有絕對的標准﹐沒有普遍採用的原則。各方論據不僅涉及大陸架規則﹑專屬經濟區規則﹑衡平原則﹑地理地質地形地貌原則﹑陸地與海岸比例原則﹑並涉及一般國際法﹑歷史原則﹑國際政治﹑國際關系﹑經濟環境生態生物因素﹑礦物資源因素﹑科技海洋調查資料與數據﹑國際解決爭端案例﹑法學理論﹐等等(35)。每一個案都有其特殊情況。同樣的客觀條件不一定獲得同樣的結果。談判或第三方裁判的損益﹐勢必視雙方外交﹑法律﹑科技方面人才的優勢而有巨大差距。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公約》生效後10年內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延伸200海裡外大陸架界線的申請資料。這個期限已經延長到2009年5 月21日。申請的時候需要提出關于大陸架的科學數據。日本由于掌握海洋科技力量﹐並且富有海洋精神﹐迅速採取了行動﹐進行了大量調查。從1983年就開始在全國掀起調查海洋﹐推動擴張海洋領土的熱潮。1996年訂立了八套執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法律﹐並把《領海及毗連區法》及其《執行法》﹑《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提交聯合國保存﹐以申明日本的海域。其野心是要擴張海權﹐成為海洋大國(36)。2002年建立了有關省廳組成的大陸架調查聯席會議制度。政府和民間共同努力﹐開始進行全國上下公私並舉的海洋調查邉?37)。建造海洋測量船﹐調查測量幾十萬公裡的海洋。日本將根據它的調查﹐提出 l頼 @447萬平方公裡的主張。

2004年度以後﹐每年調查預算要求額為100億日元左右(38)。2006年3月24日﹐日本政府確認 2006年度預算案將繼續撥出118億日元落實對大陸架進行調查﹐主要目的是為向聯合國主張有關大陸架海底資源開發的范圍收集數據資料。(39)日本並要借這次調查﹐參與制訂一套符合太平洋海底地形的大陸架科技指標。日本參與制訂制度規章﹐必然有利于日本﹐而不利于它心目中要抑制的國家。

中國由于海洋教育落後﹐一般國民不重視海洋﹐對這個重要的《海洋法》幾乎完全沒有認識﹐沒有顯示出有任何興趣。所以中國關于保護大陸架和 l頼@主權權利的現狀不明。

注﹕
24.Barbara Kwiatkowska, The 200 Mile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in the New Law of the Sea (Boston, Mari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97), pp.69。
25. Zhu Fenglan(朱鳳蘭)﹐“The Delimination of East Chian Sea Continental Shelf: Sino-Japanese Disput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national Law”, China International Studies, Fall 2006﹔朱鳳蘭文引日本平松茂雄“緊迫的東海沖繩海槽調查”。
26.衡平原則或衡平考量是國際上常用的考慮因素﹐見傅昆成﹐“國際海洋劃界案件中的衡平考量”﹐《海洋法專題研究》(2004年﹐廈門大學出版社)﹐pp. 160-180﹔前引Jonathan Charney書。
27.見Kim, Sun Pyo, Maritime Delimitation and Interim Arrangements in North East Asia (Boston, M. Nijhoff﹐2004)﹐pp.282-284。
28. 取材自Shannon Boyd Bailey McCune﹐Islands of Conflict in East Asian Countries, (1984, Hong Kong, Asian Research Service), p. 45。圖示的東海寬度屬示意性。
29.韓國也贊成衡平原則﹐因為韓國贊成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以琉球海槽為劃界界線﹐見Kim, Sun Pyo,上引書﹐P.211﹐218。參考朱鳳蘭關于中國政府的立場﹐Zhu Fenglan﹐“The Delimination of East Chian Sea Continental Shelf: Sino-Japanese Disput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national Law”, China International Studies, Fall 2006。
30.前注朱鳳蘭文﹔傅昆成,前引文﹔傅昆成﹐“Equitable Consideration in Maritime Boundary Agreetment An Analysis”,同上書﹐pp.181-221。
31.前引Jonathan I. Charney﹐“Introduction”﹐p. xxviii。
32.見Kim, Sun Pyo,前引書, p.183。
33.中國也有學者主張按照中間線劃界﹐見李令華﹐“對搞好中國海洋劃界的建議與思考”《海洋開發與管理》,1998年第3期:,“單一海洋邊界與黃﹑東海邊界”﹐”“中國海洋劃界與國際接軌的若干問題”《中國海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1期。
34.海外華人學者嚴家琪持這個主張﹐見嚴家琪﹐“中日東海分界在沖繩海槽中線”﹐《世界日報》﹐2005年8月9日。
35.前引Jonathan I. Charney﹐Vol.1, pp. xxvii-xxviii。
36.見朱鳳蘭“中日東海爭端及其解決的前景”引用日方文章。
37.朱鳳嵐﹕“解讀日本大陸架延伸戰略”﹐《世界知識》﹐2005年8月。
38.“日本將進行大陸架調查欲圓資源大國夢”《全球科技經濟了望》 2003年第12期 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加工整理﹐網上信息。
39.當日網上新聞報導。
本文《中國東海問題的危機》2007年刊登于CAPA叢書第二冊﹐叢書負責人陳憲中。
(未完待續)
關鍵字﹕ 釣魚島 東海 中國 日本



吴章铨来稿

钓鱼台领土

日本要上东海大陆架,必须占领钓鱼台群岛,吞并为领土,再声称钓鱼台群岛拥有12海里领海,20海里毗连区,进而声称从钓鱼台算起,拥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与中国平分大陆架。虽然这样的主张是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岛屿的规定。钓鱼台自古是中国领土,不因日本的十九世纪一度胜利以及冷战的占领而有所改变。钓鱼台即使不在中国东海的大陆架上,也是中国的领土。它在中国东海大陆架上,更是中国的领土。钓鱼台在战后由于特别的冷战因素而没有按照国际公认的宣言和条约归还中国。是冷战的非常状态,不具有国际法上正常实际占领的意义。

日本占领钓鱼台,第一个是战略意义,即彻底封锁中国;第二是扩张领土,占领大陆架,获取大陆架上的资源。两者都具有侵略意义。

钓鱼台的第一个战略意义是威胁台湾,控制台湾,使得台湾在日本的海军控制下,阻断中国接近台湾,如果中国有意对台湾有所动作,日本以威胁日本利益为借口(日本的传统作法),引用美日同盟和军事合作的条款,要求美国协助保卫日本的安全,则中国就居于劣势。日本成功地与美国达成同盟,把台湾列入日本安全圈之内,是日本外交的巨大胜利,使得它对中国的交涉处于绝对优势。

钓鱼台的第二个战略意义是,控制了钓鱼台便全部封锁了中国出太平洋的通路。中国一举一动都在日本的监视之下,随时可以制造借口甚至事件,迫使中国面对一轮又一轮的艰苦外交战,出海困难。

在经济意义上,由于中国领土不足以养活人口,必须依靠和平利用太平洋的资源,而通道在日本的控制下,随时会受到日本的钳制。日本利用这张王牌,能够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

中国坚持钓鱼台群岛的主权,日本在大陆架的争议中就没有伸足的余地。中国对于日本在钓鱼台群岛的任何动作,包括武力侵入钓鱼台领海和领土、日本人进入钓鱼台海域和上岛、日本政府把钓鱼台的任何土地和海域权利给于日本国民、阻止中国渔民和保钓人士去钓鱼台及在周边捕鱼等等,理应提出正式的严正抗议。日本企图以多次实际执行非法驱逐而获得两种主权权利。中国的正式抗议,将来在国际法裁判中是必要的证据。中国不抗议,日本便获得实际控制且无人抗议的理由。钓鱼台群岛不能收回,十九世纪的不平等条约时代还没有完全结束。中国也应当抗议日本在钓鱼台群岛海域进行大陆架海底调查,这种调查是为日本主张大陆架领土而收集资料。应当不断地向世界揭露日本公然违反国际法的习性。

主权(sovereignty)是一切主权权利的基础。有了主权才能够衍生主权权利。即使钓鱼台群岛是不能独立维持人类居住的岛屿,根据《海洋法》不能据以拥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也有国际上的判例,但是一切法律争执可以因为主权谁属而引起。特别是被一个素不尊重国际法、具有扩张野心、而又具有外交、海军、科技、国际法人才等等优势的日本所夺取时,丧失钓鱼台主权将引起无穷祸害。

对于琉球群岛,钓鱼台是不能居住的荒岛,只是日本战略上、经济上侵入中国的前哨。日本如果没有钳制中国的意图,钓鱼台并非战略要地。对于台湾,钓鱼台却是渔民作业经常需要有人上下的岛,是历史、国防和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整个中国,钓鱼台是东海生命线上的咽喉。

根据中国行政区划,钓鱼台群岛属于台湾省宜兰县管辖。中国大陆理应明确申明,中国支持台湾收回钓鱼台群岛,将来钓鱼台群岛的行政和经济权益都属于台湾。大陆和台湾公布的领海基线图,关于钓鱼台群岛部分,分别采取“一省略,一包含”态度,显示大陆已经确认这个办法(40)。但是需要有明确的申明。没有这样的申明,在现阶段客观的两岸情势下,台湾势必宁可让日本占领钓鱼台,而不愿大陆的力量伸到钓鱼台,密切接近台湾陆地的北端,包围台湾的北部全部海域。台湾甚至默认了日本把台湾纳入日本安全的保护圈。日本背后又有美日军事同盟的支持,中国如有任何动作,正好给日本机会解释为对日本和台湾乃至美国的共同威胁,既迫使台湾倾向于屈从日本的压力,又迫使美国站出来为日本撑腰。日本使用重兵驱逐保钓人士,促使台湾当局屡次做台独动作,使危机状态反复发生,正是为了反复巩固上述关系。两岸内斗,强邻得利,使日本控制了台湾的北部海域。

中国在外交上和法律上多做长远深入的准备,不断抗议,同时由民间团体唤起国民保钓意识,两岸三地民众共同采取民间行动,保持抵抗日本侵略的民气,将来循外交和法律途径解决。

钓鱼台问题、台湾问题、东海问题三者是密切联系着的,在战略上属于同一套问题。钓鱼台问题不解决,日本就能够从内外两面双重阻挡两岸问题的解决,东海问题也不能解决。

中国消解东海危机的根本办法

武力不是解决的办法,武力会引起复杂的国际问题,直接中了日本的圈套,引动美国站在日本的一方,使得日本立于不败的地位。中国自卫武力的目的是使日本不敢动用它惯用的武力,得寸进尺。中国的方略应当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中国只能依靠知识和法律去获得未来的生存资料,以及外部适当的环境保护其权利。中国文化不具侵略性,没有对外扩张的精神,缺乏海洋精神。一百五十年来不断受到外力侵略,国民厌恶侵略和战争。同时人多地少,资源不足,只能以和平、合法的方式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中获得生存和生活资料。因此,中国需要积极从事的,是两方面的努力。

首先,最、最重要的工作,是全力以优质的教育提高国民的知识水平。中国的资源贫乏,只有靠国民的教育水平和全民的知识与科技能力去利用并创造资源,特别是海洋资源。在教育中特别需要提高国民的海洋知识,發展海洋科技,以期全民认识海洋,重视海洋,培养海洋精神,对海洋进行调研与开发,發展海洋产业,尝试海上生活。中国宜以十倍百倍于奥运的精神和投入,包括派遣学生出国培训,多设海洋学院,引进国外科学技术和人才、购买和租用设备船舶、委托外国公司代为调查等等方式,对远近海洋和海底进行必要的测绘勘测。

中国拥有胜过日本的大量优秀的国际法专家,日本就不得不服输。中国的民意对保卫钓鱼台有决心,日本就不能随便动武。二次大战的时候,日本本来有信心三月亡华,虽然五个月便攻占了中国首都南京,但是在中国全民全面抗战的不屈精神下,日本终于不能使中国屈服。同样地,中国全民决心保护钓鱼台,日本便不敢用武力夺取。

即使美国这样根底深厚的海洋国家,它的《21世纪海洋蓝图》中有专门一部分是要致力促进国民的海洋终身教育,强调国民海洋认识的重要性。(41)

日本不久前提出毫无国际法原则的“吸管效应”,就是玩弄国际法,侵犯中国大陆架主权权利。有必要以国际法为基础驳斥,严正抗议日本侵犯中国大陆架主权权利。

正如在国内的法庭上,没有良好律师团队的当事方是不能得到胜诉的。在国际的法庭上缺乏优秀法学家的一方,以及在外交舞台上缺乏强援的一方,也难得到胜诉。国际谈判中,人才优势的一方才有胜算。

前面说过,日本早已经掀起全国的海洋热,大举调查海洋、海底和大陆架情况。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第9款,“沿海国应将永久表明其大陆架外部界线的海图和有关情报,包括大地基准点,交存于联合国秘书长。”第七十五条第2款称,“沿海国应将这种海图或地理坐标表妥为公布,并应将各该海图或坐标表的一份副本交存于联合国秘书长。”每一个国家为保护海洋国土和海洋主权权利,必须完成这些调查。

中国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台湾于1998年1月21日公布《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但是都没有能力进行海域、海底调查研究。在海洋科技力量无法提出详细海洋调查资料以支持本国的主张之前,至少先在法律上和外交上以具体理由抗议日本的主张,不予承认,使联合国不能做出决定。

世界各大国都有全盘的海洋政策,有全国性的协调机构,全力走向海洋世纪。(42)

日本在全国发动国民积极支持日本的海上扩展,特别是石原慎太郎那样的右派,鼓动日本人在东海、钓鱼台、西太平洋进行扩展,走海洋大国的道路。酷似战前的扩张精神。中国国民如果没有全民保卫海疆的坚定意志,将来必然蒙受重大损失。如果美国最后不是像二次大战时那样帮助中国,而是帮助日本,则最后的结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第二,中国必须建立与美国长期真实的友好关系,使得日本的阴谋不能得逞。美国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对外扩张,就有意将太平洋拥有为内海,因此野心家对台湾的战略地位早有兴趣。早期没有预料到中日后来的发展是那样不平衡,一直支持比较小的日本占领台湾,以便对付比较大的中国(43)。后来日本野心毕露,要独霸东亚,进而与美国争夺太平洋霸权,美国乃转而支持中国抗战。战后,美国由于冷战考虑,日本又一味对美国采取低姿势的顺从态度,美国把日本视为是在东亚的可靠助手,对付当时属于苏联阵营的中国。冷战过后,美国是世界唯一超强,美国的国际关系策略有所改变。美国的首要利益是维持世界现状,不希望有任何大动乱。其次是防止新兴力量挑战。

中国必须设法纠正美国人的一个基本错误,即中国是美国远期的竞争者,而日本是长期可靠的盟友。首先,中国文化是不具侵略性的,中国与美国没有历史的仇恨。只有在中国属于苏联阵营的那一段时间,随着苏联的反美而反美,这段时间已经过去。中国人对美国的长期友谊明显存在,没有受到那一段时期的影响。其次,中国近代没有与美国冲突的记录,中国没有海洋争霸的野心,与美国不会发生基本冲突。中国的经济与美国的经济是互补而不是竞争。

日本是一贯具有侵略性的国家,近代更从欧美学会侵略扩张的精神,具有以武力从事侵略的思想,曾经大规模侵略亚洲十一个国家和地区,攻击太平洋上的大多数岛屿,包括夏威夷,被美国反攻而亡国。日本政治社会的主流在战后没有被整肃解散,仍旧是继承着帝国扩张时期的世界观,对于在二战中的侵略和暴行不但至今拒不认罪,不道歉,不赔偿,并且修改教科书,美化侵略,美化战争英雄。政治和社会主流人物与战前战中的人物是一脉相承,始终把侵略战期间死亡的官僚、军人、士兵认为是民族英雄。日本政治领导人物辩称,他们去靖国神社只是个人行为,不代表政府,正暴露了他们每个人深藏的侵略心态和扩张精神。

中国不会挑动任何国际纠纷,与美国要求维持现状的心态相同。日本的利益则是打破现状,阻断中国的建设,日本也不满意美国独霸的局面,企图分润,这两方面都和战前的想法一样。一旦东亚有事,日本拥有先进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加上美国的支持,立于不败之地;中国则处于不利地位。美国不可能长期占领东亚,日本势必成为美国在东方和西太平洋的代理人,完成当年未完成的帝国梦。所以日本不希望平静,不希望维持和平现状。在未来的若干年,日本一定会处处挑起事端,直接间接向中国挑衅(钓鱼台、民进党中的野心家、东海能源,都是日本运用的棋子),以便有机会扩大事端,打破平静,利用中美纠纷而从中取利,进而有能力与美国抗衡。日本的修宪、扩军、入常,其目标不仅是中国,更是美国。

从美国利益的角度看,美日军事联盟,近期是鼓励日本去冒险和扩张(44),长期是养虎为患。维持国际和平的一个最重要因素,是各国彼此自我抑制,不随便挑起事端。日本的利益则是打破现状,挑起事端,这是危险的信号。

美国与中国建立长远的友好关系,不但可能,并且应该。短期目的是防止日本故意在中国东海挑战,掀起事端;长期目的是阻止日本的野心膨胀,保障西太平洋的永久安定、和平、繁荣。中美有识之士,应当在这方面加紧努力。在中美友好的形势下,日本便没有生事的机会。

结论

海洋时代是对中华民族生存与和平发展的重大挑战。东海是中国人的生命线,没有退让的余地。日本是不是有长期友好和平的意愿,东海问题是一块试金石。但主要是中国人自己能不能具有远见,并且认识到危机,培养能力,依法保护东海领土、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东海问题是一个警钟,但只是一个开始,如果不急起直追,其他的各种重大危机将一个一个接踵而来。

保护东海海洋权益,关系着子孙数十代的生存、和平与繁荣。

注:40.见傅昆成,“中国人民海洋权利之主张”,《海洋法专题研究》p.333。

41. 《2005年中国海洋年鉴》(海洋出版社)p.550,介绍“美国新海洋政策”(A Ocean Blueprint for the 21st Century)。杨金森,前文,p。216。)。
42. 杨金森,“大国海洋政策及其可借鉴的经验”,《中国海洋战略研究文集》,pp. 192-248。
43. 和当时英国的看法一样。见尹章义:“美国的扩张主义与台湾的命运:160年来美台关系的回顾”,《历史》月刊,第219期。
44. 近年日本的海上扩张精神逐渐强硬,不仅是对中国。见Gregory Clark,“Japan’s Hard Line: Never give an Inch to China”,Japan Times, May 8,2006。

本文《中国东海问题的危机》2007年刊登于CAPA丛书第二册,丛书负责人陈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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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年的黄炎培

49年的黄炎培

朱迅垚


有人跟我说,你知道什么是一乱一治吗?我说可以说来听听,他说,你读历史,肯定知道,历史上一乱一治太多了,这是历史的常态,也是规律,我们不能要求太多,还是安于现状最好。

听到这句话就想起高中的时候,我在政治课本上读到当年老毛和黄炎培谈论历史周期率的典故。黄炎培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你们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毛是这么回答的:“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那时我15岁,看得很振奋,我不会料到很久以后会带着一种复杂的情绪重新去看这个典故。49年时的黄炎培放弃了从不做官的清高,毛用他的文人策略笼络了这位中国民主党派的一号人物。中国的传统叫做“士为知己者死”,文人可以清高到不怕死,但是文人却可以为一个所谓知己的领袖抛弃太多东西。

黄对新政权抱是抱有很多期望的,甚至出任人大副委员长,49年的时候,共产党意气风发,民主党派也意气奋发,有谁不是意气风发呢?人们对历史的发展总是抱以乐观的态度,这个时候发出任何质疑之音都是不和谐的。

黄没有料到7年以后,他的大部分盟友就已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失语了,彼时中国民主同盟已经不再是40年代风华绝代的民盟,他们甚至无法再炮制“七君子事件”,无法再出现一个闻一多了,他们先是被怀柔,接着被阉割,最终面对威权完全屈服了。什么样的黑暗是最恐怖的呢,应该是黑洞,因为没有任何光能够从里面逃出来。

我想,我们曾经错过一个好时机。不知为什么,看到49年毛黄二人的对话,我总会想起美国独立战争,战争打完了,华盛顿做了什么呢?他和杰斐逊商议了一下,开了个简短的会议,把自己手中的军权交了出来,然后就回家了-----他不是袁世凯或蒋介石那种中国式下野,他是真的就回家了,经营他的农场,等新政府经过决议成立了,他才出来做总统,以下的事情大家更清楚了,他做了两届,决定不做了,回家养老了。

看到这里总会有些感慨的,我知道,有些国情论者又会跑过来对我说,中国和外国不一样,我们党也和华盛顿不一样。的确,我承认我们历史太渊远流长,政治上你死我活的斗争哲学也从未被契约论哲学所代替过,但是,一切不能有个开始吗?

我总在想,你们这些国情论者总说东西方不同,那么到底有什么不同呢?除了历史上腥风血雨的王朝更替以及充满阴谋诡计的宫廷争斗,我们的东方政治到底有什么?每个统治者都宣称自己是代表一种理想,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你见过有哪个人没有打出“爱民”的旗号吗?

我们国家历史上的政治哲学与西方(现代西方)确有不同,我们的政治是道德伪饰下的专制,道德和理想是用来维护专制的。在黄炎培看来,在一个王朝开始的初期,总会有兴盛期,因为这时候,统治者是愿意为这个理想奋斗的,因此“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然而,在一个王朝的末期,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礼教崩溃,专制横行,因而,“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这个政治哲学被很多人归纳过了,比如“人治”,“德政”,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也许会“其兴也勃”,但是更会“其亡也忽”,所以这是一个政治律。

怎么克服这个规律呢?怎么避免这样一个循环呢?老毛说的是对的,“民主”。

比较遗憾的是,他没有真正理解这两个字的意思,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不知道,我认为他试图去超越,也试图去“全民民主”(文革),很遗憾,毛没有去过国外,也没有系统学过西方政治学理论,如果他学了,也许现实会不一样吧。

为什么说他没有理解这个德先生呢?我认为正是他的理想性断送了德先生在中国的前程。我相信他认为自己所崇奉的马克思这一套理论是可成功的,他甚至激进地相信“大同”,相信完全可以超阶级地平等,可以实现他的理想。但是,他却忘了,这正是“民主”的大忌。在德先生制度下,个人理想只是个人的,甚至某一团体的理想也只是这一团体的,如果要以强权去强行推行某个个人或团体的理想,这就是践踏德先生。简而言之,民主是希望推出一个政府,这个政府只有行政权,由民众来选举行政首领,这个首领只是代为管理国家事务,首领个人的理想必须要得到人民的同意才能实施,首领的个人想法得不到同意也没关系,你可以继续执政,首领的首要任务是代替人民管理国家事务,他的理想是次要的。

所以说,民主制最大的忌讳就是以某群体的利益或理想去代替社会全体的利益,如果某党派以一种理想的名义要求消灭其他思想,那么这种理想就是值得怀疑的。

在德先生看来,理想和个人是不可靠的,制度和民意才是可靠的。所以说,“民主也许不是最好的制度,但却不是最坏的制度”。

今天,重新看很多人,再回想起49年的黄炎培,不免觉得有些倒退的感觉。记得杜牧曾经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现在我们国家暂时勃兴了,但是,很多人因为这种勃兴认为我们不用考虑那个贯穿了我们几千年历史的历史支配率,他们认为眼前就很好,不用想未来,而且未来不用那么悲观吧。

我在想,是不是19世纪初的大清朝的人也是这么想的呢,他们不会想到会有1840年以后一百年的屈辱。如果我这么说,大概又有国情论者过来说了,他会说,今天中国已经与过去不同了,今天的中国已经很强了,我们现在需要民族主义,我们不要学西方,中国就是好的。这句话的腔调怎么那么熟悉呢,在同光年间,我们曾经听到过。

我们还能够居安思危么,还是居安思危本身也变成了一种无意义的官调?我想国家是在进步的,既然我们已经意识到要克服这一乱一治的王朝更替率就必须去欢迎德先生,我们为什么还陶醉在和谐之音中并且拒绝去进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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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ne 2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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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989年春夏之交 (作者:北京小左)

四月纪事



1989年我大学刚毕业,在政府的一个小机关里当小职员。4月15日胡耀邦去世,觉得他只有73岁,未免有些早。虽然家住在西郊大学区的核心地带,并不知道大学里面的悼念活动。后来报纸上报导冲击新华门,我才知道出事情了。大概20号左右第一次和同学去人大、北大看大字报。那时声势还不大。4月22日学生在天安门广场坐了一夜,等第二天听追悼会。我们单位在电视转播追悼会时,大家也去看了,当时好像完全不知道学生在天安门跪递请愿书之类的事情。本来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但4月26日『人民日报』社论一出,学生们群情激愤,导致4月27日大游行。



后来听说,426 社论是李鹏带领陈希同等在424政治局常委开会后到邓小平家汇报后,由邓小平定的调子,有主管宣传的胡启立领着人民日报社的几个笔杆子连夜赶出来的,里面有不少是邓小平的原话,所以后来邓小平绝对不肯让步。好玩的是,胡和社论的主要起草者后来都因为支持学运或者立场不坚定而被整肃。中共官僚说谎已经是一种习惯了。所以公开发表的东西全部不是个人的东西,都是官腔,不可靠的。



4月27日大游行我完全不知道,第二天上班才由同事们告之。我们单位的司机出车也被堵了。后来了解的情况,据说学生们在出校门前都压力很大,也有很多学生主张不要出校门。好像北京农业大学因为比较远,是最早冲出来的,大家在白石桥冲破了第一道军警的封锁线,在西单是市民在前面冲垮了警戒线。觉得能上街就是一个大胜利,何况政府承诺直接对话。但又觉得学生们喊出“拥护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之类的口号,实在幼稚,这是授人以柄。我以为只能提反面的口号,如反腐败、要改革之类。果然,教委何东昌后来一方面说这样口号表明多数学生支持共产党,另一方面又说,这样喊口号是有幕后黑手(长胡子的人)操纵,总之一鱼两吃,全不顾两者内在矛盾。



我的单位是处级,下面有几个科。处长、书记是工农干部、小官僚,对“知识分子”很反感,自然不支持学运,但也不敢太放肆骂学生,因为他们手下的虾兵蟹将百分之百都是大学生,他们还要我们给他们做事,再者因为沾了首都的光,他们的孩子也都是大学生。所以他们基本上采取淡化的策略。六四后整顿,我等反革命们气焰很嚣张,要求多开会,认真学习。处长等坚决反对。我开玩笑说他们是“以生产压革命”。我们的几个科长都是77、78两届的大学生,都很支持学生,一个升了副处的老油条说话圆滑,但私下我知道他是同情学生的。只有我的科长比较保守,不赞同学生闹事,主要是觉得闹不出名堂,不是支持开枪。其他人里只有一个我的大学同学持不关心态度,其余都积极支持和热心参与。平时大家不谈这些事情,这时候才看出各自的政治态度。几个老家伙、小官僚则是一如既往的混日子。



我的科长为了免得我乱跑,死活让我出差。我在外地看到袁木等5月29日的对话。这些家伙都很无耻,学生们则很幼稚,没有提出比较尖锐的问题。例如,北京市政府秘书长陆宇澄(大概是玉宇澄清的意思吧)僻谣说,4月20日晚军警驱散新华门前学生时,没有用皮鞋、木棍打人,这和后来迟浩田国防部长访美时说“天安门广场没有死一个人”是一样的无聊、无耻,因为军警们用皮带打人了。袁木则说学生不能和政府平起平坐--这时候人民公仆就应该骑在人民头上了。



五月纪事



外地人和我们的想法不太一样,我去出差的地方被称为“小解放区”。51后继续出差,到五月6、7号才回来。这时候54游行已经完了。报社记者首先响应学生游行。赵紫阳54和对世界银行两次讲话也发表了,我看着和426社论也没什么区别,都是说主流是好的、一小撮不好的意思。但也听说胡启立和新闻界对话,我的老伯阿姨们内部消息说他“得分”,总之觉得比较乐观、知道中央内部可能有分歧。



经常去看大字报,觉得大学生没有后劲,没有目标,运动没有办法继续。中共组织控制太严,政治活动完全没有生存空间。514知道学生绝食,依然出差中。517回到单位就请病假,这以后几天就天天从海淀骑车到天安门广场,想进去找同学,又怕给学生添麻烦,所以就在外围打晃,和市民们聊天、讨论,当时中共一天退一步,先是赵紫阳半夜里代表中央讲话,接着五常委去医院看望绝食学生,再518李鹏接见吾尔开希、王丹等人,再519早晨赵紫阳来天安门广场。所以有的时候我很乐观,觉得也许再坚持一下中共就会让步,因为中央很明显的分派了。有些组织如总工会、共青团、还有十校长、民主党派等都出面了,我觉得这些很重要,因为中共统治依赖组织力量,一旦有组织敢于出面,中共很可能内部崩溃。但有组织的工人罢工没有实现,虽然北京多数机构都参加了游行,也打出了自己的旗号,但除了教、科、文以外,没有真正以组织名义出面,所以中共组织虽然瘫痪了,但没有成为学生这方面的有效的支持力量,这使我又忧心忡忡,觉得不乐观。



戒严纪事



519晚上睡的很早,因为前一天整夜在外,有30多小时没有睡觉。朦胧中听到“雷鸣般”的掌声,这是我父母在看李鹏的戒严大会。因为文革时候,我家住在“阶级斗争的风口浪尖”的地方,那时候常听到这种人造的掌声,太夸张了。第二天一早,我就给科长打电话说因为生命安全没有保证,所以不能上班了。我的科长也极力赞同我不来。



我就骑车向西,一路无事,直到青龙桥才看到军车,已经被堵住。看到有低年级同学已经公然自居领袖,在那里维持秩序。有很多市民再向车上士兵做解释工作。记得有一个一头斑白的北航副教授,声泪俱下,但士兵无动于衷的样子。我想士兵多来自农村,这里演说者多在空谈反腐败、民主、自由,恐怕不能打动他们,便向他们讲述农村和军队的腐败、城乡不平等之类的事情,都源于中共统治,因为我经常出差外地、又有军中朋友,对这些颇有了解,讲了半天,口干舌燥,也不知他们听见多少,都还是无动于衷的样子,这大概都训练出来了。



有人送冰棍,士兵开始都不收,大概是纪律。后来他们的长官大概看老百姓势头太大,才收下来。士兵在军车棚里很热,开始时候一言不发,很久后才开始说支持反腐败、戒严不是针对大学生、决不向学生开枪之类的话。但不知道几许是真心、几许是应付。后来士兵们不得不和市民打交道,因为他们要小便,不得不下车,一下车就有好几个市民左右挟持陪同。我早晨刚到青龙桥时,打先锋的几辆车一直试图冲走,后来大概有上级命令,才停下来。



回家后知道各地军车全部被截,这大概是邓、李中共高官们完全没有料到吧。但听说有几个地方(好像大兴县)士兵向市民打V形手势,说“我们不进城,回营去了。”市民们夹道欢送,送水送饭,让我觉得老百姓真的善良好欺,我觉得应该把士兵军车当场扣下,就地围困。多数军车都退走了,肯定回去重新集结。



这些天谣言很多,如要空降广场之类。520晚上睡觉就没有脱衣服。躺在床上,静听外面消息。半夜听有人喊军队要进城,请老师们救学生等。我就跑出去骑车。看见我家邻里十几座居民楼只有5、6家亮了灯。路上也没人,心中十分恐惧,觉得这回要“风萧萧兮易水寒” 了。但还是硬着头皮骑了出去。及到大街,才放下心来,街上人山人海,把332路公共汽车横在马路上,完全叉住道路。从中关村到西苑大概有3、4处路障,西苑是把路边卖菜大棚横在路上,第二天一早又给挪回去继续卖菜。人们都很自觉的帮手,效率很高的搭拆。



这一夜也平安无事。之后2天我都在天安门广场度过。各种消息传来,有好有坏。让人神经高度紧张,心惊肉跳。市民不进广场,只在外围聊天、交换意见。不管意见是否相同,大家都能心平气和的认真倾听。这真是从来没见过的。我当时希望邓李支持不住,垮台。听到两帅、七上将的表态特高兴,因为这标志着中共内部份裂公开化,并且是个人站出来公开挑战邓李权威,七上将的表态被证实是真的。



大家绝大多数都主张坚守,我是主张撤退的。我父亲是老共产党,觉得中共一贯流氓,手狠心黑,肯定会动手。我也觉得会动手,但我又希望有奇迹发生。理想和实际冲突,希望邓李杨一下子倒了。但内心知道这种希望其实不可能,只是不甘心。但多数市民陷在一个死套里,他们相信共产党要为人民服务,所以不可能开枪!记得当时有一个中年人拍着胸脯说:“我有三十多年党龄,共产党不会开枪。”所以他坚决反对撤退。



我问他,“李鹏浑不浑蛋?”



他说,“当然浑蛋。”



我接着问他,“对李鹏是否还抱有希望?”



“当然不抱任何希望。”他是坚决要求李鹏下台的,主张“李鹏不下台,我们天天来!”



“既然如此,李鹏这浑蛋,他为了保住权位,有什么不敢做,他为什么不敢开枪呢?”我质问他,他回答不出来。但大家还是坚持相信中共不会开枪。这是中共几十年的教育成果,不是能用几句话能改变的。



我曾经把撤的想法告诉学生纠察队之类的人物,请他转告学生领袖们,但我自己很胆怯,学生们又忙忙碌碌,终于只是马后炮而已。



局势渐渐平静下来,527我的科长来电话,让我上班。但我越来越不安。这样拖着,老百姓没有组织,很被动。而明显的军队在重新组织,各省都在表态,中央内部在取得一致,国外访问的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也被招回,扣在上海,市民在中央内部的同盟军全军尽没。镇压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我问父亲“这不是要血流成河吗?”我知道除非冲锋枪开路,军队绝对冲不进来。他回答说,“是的。”我觉得无能为力,有被放在案板上等着挨刀的感觉。



还记着这几天发生的一些小事。526晚有雨,我母亲的年轻助手小李夫妇冒雨去“站岗”。结果发现街上的人比前几天更多。大家都是一样的心思,怕雨天让解放军钻了空子。我叔叔的工厂在郊区,很多工人都是白天在工厂上班,晚上去天安门广场“上班”,这些天居然没有影响生产。婶娘的邻居是个体户,有个小卖部,这时候停业,天天平板车拉着食物往广场送。这些都是自觉自愿的行动。电视台采访,在长安街街头拦住一位骑车的工人老大妈,绝对不是什么精英模样的东西,很普通的样子。她对记者说,北京本来没动乱,但现在很怕。士兵拿着枪很容易走火、伤人,那就会造成动乱。作为首都公民,我们能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完全能够维持好秩序。人要做自己的主人,有了这种主人公精神,真可以创造出难以想象的奇迹。



在北京郊区,政府也在组织反游行,各政府单位按比例抽人,农民是抓壮丁,但给补助,一顶草帽,几根油条或者十块钱(当时很多了),结果电视上看到有人打反了旗帜,还听说有喊错口号,喊出“打倒李鹏”,简直是笑话。



逐渐的人们疲惫了,不知道应该做什么。政府方面没有“消声”却全部“匿迹”了。北京人全凭着自己主人公的责任感自己维持着整个城市的运作。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我也懈怠了。6月3日星期六,上班时候听说6月2日夜里发生了两件事情。一是有数千身穿白衬衫、军裤、平头的便衣军人从东长安街方向跑步向天安门广场强行进发,在呼家楼一线被市民堵住并被驱散。最后茶缸、饭盒丢了满地,狼狈而去。当时大家都很快意。又听说西长安街上翻了电视车,死了军人。似乎是一般车祸。到了傍晚,又听说中午开始,在西长安街六部口一带,发生警民冲突,一辆军方的小面包车被大学生截住,里面有空枪、菜刀、木棒等凶器。后来警方使用催泪弹,造成数人受伤,其中有一个小孩子。警方夺回汽车、武器。最初听到这些消息,都没有注意,事后想来,这些都是佯动,为镇压制造借口。试想,孤零零的一个小车,里面是几把菜刀、木棒,大摇大摆的公然向天安门广场开进?什么意思吗?真运人马,都是从地下走,直接从广场两侧的人民大会堂和历史博物馆出来。以上的事情,就是为造成一种打军人、抢军火的假象,为镇压找借口。后来好像看到某军史,承认了这一点。



63下午,单位的人三点钟以前都回家了。我也打算回家看电视,富士通围棋半决赛。正要走,领导来了,传达上级文件,让大家今、明两天去广场劝自己的亲朋好友自行离开。这当然也是烟幕了。但到下午三点才传达,实在没有什么效果了。可见当时中共党政组织系统完全瘫痪,只能靠军队系统了。



六四那一夜:木樨地的枪声



63晚六时,一个朋友找我去北大看大字报、听广播。大约8时左右去另一个朋友家,才知道电视6时半开播北京市政府的通告,朋友知道要出事,劝我们不要出去了。但一则我们消息闭塞,以为这星期学生市民活动都逐渐沉寂,觉得不会有什么意外(我还想着领导要我明天去天安门广场劝朋友回家呢!)再则我们都是愣头青,什么也不在乎,一个多星期上班没有出去,闷的慌。所以还是决定去天安门,我们特别想看民主女神像。



一路上人很多,没有任何紧张气氛。又遇到一个朋友,三个人走走停停,在钓鱼台路附近看到市民拦住一卡车“首钢工人民兵”,拿棍子戴柳条帽,也不知道真假,实在有点像“外星人”,大家和他们混闹,教育一番,反正不让他们往天安门方向去。



大约9时多,忽然听到三声巨响,开始时我们都没有意识到这是枪声,因为太响了。我们过去也没听过枪声,我们的经验都是从电影里得来的。又是晚上,比较安静,所以以为是打炮,又觉得放催泪弹也不用打炮啊!三个人都很疑惑,我们忙向前赶。很多市民乱哄哄的潮水一般从长安街方向向我们涌来,有人说“开枪了、快回去”之类的话,我们也不听。



到达木樨地时,军队先头已经冲过京密引水渠的大桥,占据了西长安街的桥头,可以看见桥西面是熊熊燃烧的公共汽车。街南面是公寓,市民们都站在街北钓鱼台路上,这里比较有纵深,街上人很多很密集。大家一起喊不许进城、反对戒严、不许镇压学生之类的话。军队那边为首的是手持冲锋枪的军人,又混着几十个头戴钢盔、手持盾牌、木棒的军人,不知道是武警还是特种镇暴部队。大家不约而同的试图冲上去,一近身热武器就不起作用,市民人多可以挡住军队。我知道决战时刻到了,既然开枪,就彼此都无退路了,当时觉得只要能把军队堵住一夜,邓李杨就非垮台不可了。我和朋友都冲上第一线,但离军队还很远,至少的有4、5十米吧,扔石头还够不到,对方就开枪了。枪声开始频繁起来。最先上去的伤了几个,大家都退回来,军队就停止射击。大家又往上冲,又开枪,再退回来。如此几回,人们越退越远,大概出了军队的警戒线,那边就不开枪了。开始有人说这是橡皮子弹,不要紧。后来见伤的人多了,开始骂“土匪”、“法西斯”,那边就开枪回应,弹压一番。军队在清路障,也可能在整顿等时间,并没有马上东进。双方就这样对峙着。



军队并没有打个不停,可能也没有直接对人打枪,我看到很多打在我们前方柏油路面上溅起的火星儿。但这事情我没有经验,只能以后听开枪者怎么说了。子弹很快,一般不会感觉到,一个子弹打中我身边的一辆自行车横梁,铛的一声,溅去火星来,才知道有个子弹从身边飞过。



我眼睛不好,又不喜欢戴眼镜,又慌乱的很,只能看清楚身边的人。印象比较深的,被抬下来的人中,有一个男人伤在脖子上,一路上往外冒血。我退到后面时,又看到一个中年男子伤在肚子上,敞着怀,坐在平板车上,血溅的有一尺多的圆形,肚子上全是小血珠。有人说这是达母弹,我觉得不会,邓李杨大概还舍不得浪费昂贵的开花弹来对付我们这些命不值钱的小老百姓。子弹力量很大的,也许就会伤成这样吧。还记得一个年轻女子被伤到肩膀。他们当时都还活着,但伤在颈子上恐怕很危险了。身边还有伤员走过,太紧张了,没有深刻印象。地上留下一串串血迹,有些时我们刚到时就看到了。



我们知道自己到了一个历史关口了。肉体挡不住子弹,我知道这次运动失败了。但我们总可以做个见证人,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和朋友们离开了木樨地,骑车从长安街北面的一条街道继续向东行。



六四那一夜:长安街上



我和朋友骑车向东赶,先后到了工会大厦和礼士路在长安街的交口,路上都站满了人在那里骂大兵。我们比军队先到,他们要清路障,又是步行。但是在长安街上正面和军队对峙的大学生比我们先退下来,所以这里的市民都已经知道开枪伤人的事情了。长安街上横着几辆大公共汽车,有几个大学生在那里摆弄和点火。后来那些当兵的冒着大火冲上去,把“火车”推走,表现很“勇”。



军队(后来知道是38军的部队)沿着西长安街由西向东开过来,颇有“鬼子进村”的感觉。先头部队也开枪了,但因为没有多少正面抵抗,打的并不激烈。大概他们也想尽快赶到天安门广场吧!礼士路口,老百姓骂的凶,那些钢盔盾牌木棍突然冲过来,打我们一个促不及防,冲散大家。其实只有十几、二十几个人,我正站在路边,就喊围住他们,他们动作神速,打一下就缩回去了。因为路口边上是一米多高的铁栅栏挡着,两边的人翻跃不及,只能眼看着他们跑回去。



这时候很乱,我知道已经不可能再做有效抵抗,我也不想就这么糊涂死掉,就拉了朋友溜到长安街路边的大楼下面藏身。虽然当时形势满紧张,我还没有太慌乱,我观察当时军队专门打街道上的人,路边比街道上安全。“溜到路边”这种做法实在有点 “卑鄙”,因为有让街上的人当替死鬼的味道。但当时也就是下意识的反应,没有想那么多。再者当时的气氛,大家都凭着一口正气,多数人都不肯退却和藏身,可谁也不想白死,也没有组织,只能自谋生路了。



我们站在路北国家海洋局大楼下,想着他们总不会向政府机关乱开枪,当时觉得自己实在很聪明。哪想到先头部队过完,掩护车队两翼的军人冲上人行道向路旁猛烈扫射,我们就藏在大楼脚下,只能沿着大楼向东跑,他们也在东进,就变成我们被“追杀”了。我的凉鞋也跑坏了,双方只隔2、3十米。火光中清楚的看到一个兵一边扫射一边狂笑,心中恨极了,竟然拾到一截破椅子腿,想着拼了。现在以好心想来,那小兵也许不是在笑,而是射击时震动很大,所以造成脸部肌肉乱跳?对方人不多,但有火器,最后我们被赶进一个死□□。总共有8、9个人,还有一位扛着摄像机,问我们感想,大家彼此望望,都不敢说话。我几次想说,都憋回去了。胆子小啊!□□里只有两个四合院的小门楼藏身,大家缩在里面,彼此紧紧的挤在一起。一个大兵端着枪站在□□外,我害怕极了,觉得这回可完了,这么死太窝囊了。结果他没有进来,往前走了。这一段我一直在路北,后来听说路南居民楼里,伤亡更大。



我们出来后取了自行车,继续走小□□到了复兴门立交桥,呆在西面的引桥上。这里很开阔,路上的市民略少些,没有抵抗,只是在骂。军队的前锋已经过去,桥上军车过个不停,不时打几枪。一响枪,人们就趴下或者蹲下。我觉得射击的不密集,大概一百个也伤不到一个,不必紧张,所以和我的朋友站在那里不动,还在向前凑活。前面一两米的地方也有一位和我一样的站在那里,突然一下子就卧倒了,就像中学生物课的青蛙脊髓试验那样,身子突然僵直,平摔下去。我当时还想,哇操,这斯卧倒技术真高!然后听到他呻吟,才知道被打倒了。伤在腿上,我上去拖他,这老兄太胖,拖不动。叫人也没人敢上来帮忙,后来还是我一个朋友上来帮忙,我们一起把伤员拖了六、七米远,然后就有人帮着,抬上平板三轮车,大概送儿童医院了。



我的一个朋友这时走散了,自己回家。军车过了很多,枪打的少了。不少市民上了自行车道,坐在马路牙子上。我朋友和一个退伍军人看车牌猜是哪支部队,津津有味。我们两位“愤青”就是这样,什么也不在乎,什么也不能给我们坏心情。不时有坐在驾驶室里的军人向天鸣枪,来一梭子过瘾。偶尔后车厢里也打几枪。他们还喊口号,基本上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四句,还有“保护学生、打击暴徒。”车队开开停停,不见尾巴。有一个学生想上前搭话,那前座的军人不许他过去,就开枪,打在他前面的柏油路面上,溅起火星儿,大学生他还往前走,又进一步,就打了好几枪在他前面的地上,大学生还要向前,有人把他拉回来。这时还有一个灰制服的平头便衣也在路旁,嘴里骂我们找死,让我们撤下去,大家都不理他。大概他走的太勤了,大兵也朝他开了枪,他叫着娘一溜烟跑了。我们坐在那里不动,就没事。



以前只是电影上看,这一次我亲身见识了我们的雄壮军威。



六四那一夜:恐怖的广场



题目很吓人。其实若和长安街上的情形比较起来,天安门广场可算是“平安无事”。恐怖只是我自己的感觉而已。



因为想去天安门广场,所以我和朋友坐在复兴门立交桥上耗时间。长安街不能走,小□□也断了。只能走二环路(就是复兴门桥下南北向的道路)。打算等军队过一过再走,如果马上走,在立交桥下骑车会被打活靶。



所以再往东的长安街上的事情就没有目击了。后来听现场的朋友讲,西单、六部口一带,大学生比较多,好像大家排坐在街上,伤亡比较大,我的朋友也被追到小□□ 里去了。我另一个朋友在新华门边的红墙下趴了一夜,不敢动,据说“子弹在头顶上飞个不停,身边的人都没有回来。”(这后半句我不太相信。)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回到家中,一句话说不出,只是掉眼泪。再一个朋友在西长安街路边的民族文化宫附近。他说在军队到达前,民族文化宫中冲出数千武警,手持盾牌、木棒,被市民赶了回去,据说盾牌上的绿漆都被下雨般的石头砸掉了。可见不用冲锋枪开路,军队绝对进不了城。



我们俩个沿二环路到了和平门附近,看到对面路上有军队的方阵,“严阵以待”。和为数不多的市民对峙。我们俩个着魔似的非要去天安门看看,先要利用大路旁的灌木掩护从自行车道边上溜过去,发现也有军队,过不去。后来市民渐渐多了,发现这支军队是不开枪的,大家一拥而上,有控诉的、有推搡的、有质询的,这里的市民行为都是和平的。虽然有少数年轻工人模样的人要揍大兵,但都被拉开了。后来了解,各地那些被打的比较惨的解放军基本上是即没有开枪,又“玩命儿”往天安门广场冲的部队,才和市民发生激烈冲突。尤其是在大家听说开枪、看到死伤者以后,有市民情绪失控,但多数大学生和市民都在制止对无辜士兵施暴。还有把士兵救到家中的。



我们越过了这支部队,到天安门广场大约一时半左右。我和朋友先骑车转了一圈。东西长安街都被军队占领,但天安门城楼前面还没有军队,人民大会堂和历史博物馆前似乎已经坐满了徒手的士兵,黑压压的一大片。我们先瞻仰了民主女神的雕像,知道它存不过天明了。有跑到历史博物馆松树墙下躲着,想看一看东长安街上的情形。周围很多人,结果军队突然开火。我们趴在地上,对面什么也看不见,等枪声熄了一会儿,就撤下去了。我们又跑去西边的路口,西长安街上虽然战火纷飞,这里却可以和军队接近,我们坐在马路沿儿,和军队只有3、4米远,我的朋友还和一个军官说了几句话。广场东南方向的市公安局门前有几十个手持盾牌、木棒的武警,对面是几十个市民点燃汽水瓶做燃烧瓶,双方对峙,你来我往。有一个人给我燃烧瓶,我自思扔不过去,拒绝了。在前门城楼下面的时候,珠市口方向又有枪声,然后大队士兵跑步冲来,但没有开枪。我的朋友比我还愣,推着自行车站在横在马路中间的公共汽车前,我说你这不是找死吗,路旁是铁栅栏,没处跑啊。我们把自行车推走,这时候就和朋友走散了。



我们在广场漫游时,目击了一辆坦克在广场前横冲直撞,后来熄火了。我离坦克大概只有十几、二十米吧,后来电视上有播这个镜头。也远远的看到民主之神像被拽到。基本上广场上没有发生什么大冲突,只是人渐少,大学生(后来听说还有工自联的人)都向人民英雄纪念碑集中。我觉得既然士兵喊“保护学生、打击暴徒”,而且军队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对广场形成合围之势,那么大概不会发生长安街上的那种大流血了。但我这样在广场上晃的无主孤魂却正好归入“暴徒”一类而予以严打的。



大约三点多,军队广播要清场,命令人们离开。我还在无目的的一个人在广场晃,可能希望遇到熟人吧。也想坚持到最后再撤,反正一贯头脑冷静的我也有一点混乱了。突然广场上灯全灭了。设在纪念碑台基上的学生广播站受到军队袭击,枪声大作,后来广播站就没声了,大概是被摧毁了吧。等到再亮灯时,天安门广场已经被持冲锋枪的士兵完全包围,他们站成一排人墙,密不透风。



我陷入极度恐惧之中。我打定主意绝对不去纪念碑,我身上没有任何证件,既怕被军人认作暴徒而连累学生,又怕被学生当作雷子造成误会,这些都可能给人口实引发冲突。所以只能象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只觉得时间过的太慢,“等死”比“死”更可怕。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事情都纷涌出来,最怕的不是死而是受伤,怕单位领导要整我,真是莫名其妙。这些是束手无策、无依无靠时的头脑混乱吧。



我也听到了大学生们撤退不撤退的争论,以及侯德建、刘晓波呼吁撤退的讲话。印象最深的是侯德建的声音,我觉得他吓坏了。其他的讲话者好像都没有通名,所以我一直以为没有学生领袖讲话(我当时知道的学生领袖就是王丹、吾尔开希和柴玲三人)。加上几天后吾尔开希就逃到香港,而柴玲也有录音,好像他们在广播中说死了几百至几千人(当然不是事实),所以我一直以为他们都先撤了,不知道广场的真实情形。大学生们用喊声的大小决定是否撤退,似乎不撤的声音大,但侯德建等说撤的声音大,于是大家决定撤。



军队开始广播,要广场上的人离开,大家不知道从哪里出去,大兵的人墙没有缺口,我们刚凑过去就被警告,他们都端着冲锋枪,我们只好退回去,在纪念碑前打晃,后来大兵大概有新命令了,才看见有人从士兵的人墙中钻出去了,于是我也咋着胆子从西南方向挤出去。大兵们没有留难,我溜出去后才松了一口气。



命运完全被别人掌握,自己完全无力抗争和改变,在等待别人判决的最后时刻满脑子的患得患失,这种压力下的恐惧是我经历过最可怕的。后来有大学生经受不住政治审查的压力而自杀,也就很可以理解了。



六四凌晨:六部口惨案



天快亮了,我躲在广场外西南角的松墙下看着广场的动静。我知道同学同意撤退,大屠杀大概不会发生了。自己的位置也很安全,身边也还有很多人,所以竟产生了一丝轻松感。这时天上响起了催泪弹,第一次嗅到这滋味,虽然掉了眼泪,觉得还可以忍受。



广场上的大学生从东南角绕前门沿二环路撤退。队伍很长,一般两个人一排,觉得总也走不完。我等不及,又从西向东骑车逆队伍而行,希望遇到熟人。后来听说当时其实只有2、3千人,可能有一个学生被流弹打死。天已大亮,没有什么冲突,学生们都喊“报仇”、“血债血偿”、“打倒法西斯”这几句话。多数神情疲劳,衣衫不整,有很多人用布包脚,又有很多外地学校旗帜,我觉得外地学生较多,因当时已有传言,外地同学来京,很多是来玩,吃住在广场,所以他们不愿撤退。



我在行人道上骑车跟着队伍,从六部口东部的那条路拐上西长安街,路边是居民住宅,是老式四合院,大家扶老携幼出来看。有一中年男子短裤背心抱着小孩站在家门口,突然把孩子交给身旁的女人,走上来把自己脚上的拖鞋给了布包脚的学生。另有一年纪大些的男子也跑回院子拿出鞋来给学生。两人都默默的没说话。我眼泪当时就流出来了,这一夜我只有恨,这时才觉到爱。



六部口路口西南角上,一电灯柱被撞倒,基座形成1尺见方1尺深的坑,内中有小半坑血,已经是紫色了。一男子正拿着长镜头蹲在那里拍照。旁边好像是文具店,玻璃窗、墙上都有弹孔。学生队伍在长安街北侧的自行车道上走,不断呼口号。我则在长安街南侧的人行道上观看。这时从广场方向来了一辆或者两辆坦克,记不准了。上面有人用短枪向天射击,也向我们这一侧打,呼啸而过。又转回来投下毒气弹在长安街正中,黄绿色雾气,我吸了一些,觉得味道很熟悉,搜肺搜心的,一星期后症状才消失。后来想起来这是中学学化学时嗅过的氯气。氯气是强氧化剂,放在水中,可以置换出氧气来,造成浓盐酸,氯气弹会给人体造成永久伤害、甚至死亡,我猜氯气弹应该属国际禁止的化学武器。



坦克又从天安门方向来了。在路中央行驶,突然拐进学生一侧。只见学生队伍大乱,学生纷纷翻过1米多高的铁栅栏,向人行道逃。我正在街对面、坦克的垂直方向,我感觉应该会压到人,因为这事件发生的太突然、太快了,学生不可能有那那么快的反应。但我目击了整个坦克碾人事件,但是我没有看见伤亡情况,我距离太远、角度不好,而且没听到学生的声音。所以我当时以为坦克不过是唬唬同学而已。我虽然常常以恶意去看中国人(当然包括我自己),也没敢想到他们竟敢光天化日之下,向正在撤退、毫无反抗的同学这样故意行凶。这是整个六四事件中最无耻的暴行。正因为我没有想到坦克会故意碾人,所以后来我也没有走过对面去看看情况。



经过夜里长时间的抵抗,西长安街上已是一片瓦砾,多数汽车道和自行车道之间的隔离礅都支离破碎。看着同学们混乱惊恐的样子,拣了一段钢筋向坦克扔去,希望能卡住覆带。这当然不会成功。不过是自己气急败坏罢了。这是一整夜中我唯一的一次暴力行动。这时大约早晨6时半作用。



后来听说有北京大学有一个家属子弟被坦克履带拧去一只胳膊。从丁子霖先生编辑的64受害人资料中知道,至少有6至11人死亡,有名有姓,而且还有受伤者方政的证词,我绝对相信丁先生他们的话。而且在网上有越来越多的目击者出来证实了这个事情。至于我没有听到同学们的叫喊,或者是同学们在这么近距离的死亡威胁之下而禁声;或者是事发突然来不及反应;更可能是我自己也在恐惧之下惊慌失措而没有听到,这没什么奇怪。



我一个绝对可以信赖的同事亲眼目睹了在公文坟一带被坦克压扁的血红的人形。这种样子不是不经意的“碰伤”,这是故意的暴行。



余波



我的车胎放炮,而且一夜很紧张疲劳,就先跑到车公庄亲戚家,补充能量,给家里打电话,告诉他们平安无事。当时我家中已经听到传言,说天安门广场死了两千大学生。以为我也完了,接到电话,才放下心来。我老师的孩子也没回来,所以她也来到我家打听情况,我大约早晨10点钟到家,我走散的朋友最后回来。我告诉邻居们我看到的情形,然后上床睡觉。



之后一周,都停工了。因为吸入氯气,一直咳嗽。我父母很愤怒,家里不看电视,为此还和父母吵嘴。所以我对当时的电视宣传了解不多,出国后遇到一个有心的朋友,又“补课”。只记得当时军队发言人张工在电视上说“天安门广场一枪没放,一人没死。”结果第二天电视采访戒严部队时,电视镜头不经意(?)的在人民英雄纪念碑上一扫,就是几个大弹孔。以后张工再发言,就只说“一人没死”,不提“一枪没放”了。还看到马甸桥附近白天烧军车,我朋友看到现场,那些军车本来被堵在马甸桥一带的大路上,当时大家已经知道发生屠杀,但市民还给他们送水、送食品,后来他们就下来开枪,冲出一条路,步行走了。所以人们气不过,才烧车。这都是故意留下送给“暴徒”烧的,为了就是日后找说法。反正电视上播的镜头,就是把时间倒错了,说先有暴徒,后来才镇压。因为我很多朋友都是亲历者,大家彼此指证,知道这些谎言,没有亲历的外地人就可能相信“党和政府”了。



大约有3、4天,躺在家里看金庸签名的《天龙八部》,翻的烂熟。后来我的一个中学同学兼好朋友,当时还是大学生,六四晚上在天安门广场过夜,是个积极分子。我另外一个同学的父母是中共小头,害怕他出事,所以把我们几个找去,策划那个同学出逃南方,准备越境。因此我才出门。后来平安无事,现在大家都出来了。



我当时听说伤亡情况,“红十字会”报导死亡最多,好像是2千7百,还有很多流言,我都不相信。我自己经历,在我身边亲眼目睹的伤员有20个左右。六部口坦克碾人我虽然在现场目睹,但没有看到伤亡情况。我比较相信北京市长陈希同的伤亡报导,最后一次好像是两百多人,其中大学生、研究生36人,市民受伤一千多人,这个应该是不完全统计。当时某外国通讯社记者采访了西长安街附近的八所医院,数到尸体184具。所以最终北京市可能有三、五百人的死亡。数字被夸大,主要原因有二,第一是中国人民都是喝狼奶长大,见惯了死亡,所以好像人死的少就不能突显中共的残暴,其次是人们没经验,慌张中估计错误。大家对比一下罗马尼亚打巷战、贝鲁特民族冲突几十年、以及最近美国攻打伊拉克的平民死亡情况,就知道三、五百人已经太多太多了!



军队死亡大概只有十几个人,后来都封共和国卫士了。这些士兵也很可怜,虽然有很多流言指证这些死者是杀人者,我相信他们都是没有开枪的。其中最大一次是翻车事故,着火了。死了有6个。后来用铁掀铲他们黑色尸骨,在电视上放,以增加仇恨。还有一个文化兵,便衣照相采访,被“误伤”。反正最后看下来,真正死于市民暴力下的不多于6、7个。官方统计军队伤了四千多,大概推搡后手脚碰了油皮之类的都算上了。



事后几天,北京还有一些伤亡。例如那个很有名的“王维林”挡坦克录像好像是 65早晨。因为六四早晨军队收缩到天安门广场,长安街又被市民占领,双方好像一直对峙到6、7号,市民又被打倒不少。事后政治审查中,听说北京某农校学生某因为压力太大,跳楼死亡。南京某大学的北京籍学生,被逼疯,回到北京家中走失,冻死雪中。我表弟在成都上学,六四时静坐的大学生被打散,我表弟后背也挨了一棍子,据说被打死两人,后来导致成都商场被市民焚毁。以上所说我都有比较可靠的消息来源。



听说海淀区当时收审了七百多人,最后判刑的七十多人。陈希同做报告,说暴乱的骨干份子五千多人,大概就是北京市当时收审的数目吧。除了被揭发的、被街头录影下来的和学生领袖,北京大学生被抓的少,判的也比较轻。北京被抓得很多是有“前科”的所谓“刑满释放份子”。



北京大学生领袖或小头目政审中被整,似乎比外地好很多。我们单位更是尽力捂盖子,所有人都没有上街、没有去天安门。连政治学习会都草草了事。举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当时民心所向。方励之出走美国大使馆,我和朋友们接触所有北京市民,都是异口同声的支持他,没有人说他是汉奸、卖国贼。再有,北京市委有个调查,当时全力支持大学生的北京党员占65%,中立的是25%,反对的只有10%。就是说党员中有近80%的支持率。我的一个姐姐在某大学教书,本来没有如何参加学潮,开枪后很激动,学校开大会时候上面讲话,她就在底下骂卑鄙无耻,最后也没事情。我老爸是老党员,六四后不再参加中共任何活动,党员政审重新登记都不参加,本来应该算自动退党的。但最后他的单位还是把他当个党员留下了。



六四后我决定出国,三个月后我要求调离,自己写了个鉴定报告,请我们单位领导签字,领导用眼扫了一遍,然后向我笑笑,说:“小左,你TMD比李鹏还革命!”

达赖喇嘛访谈

达赖喇嘛谈西藏文化
采访于   2007年11月7日,达兰萨拉    发表于明报月刊2008年5月号
(李江琳采访,翻译)

李江琳:从我的理解来看,西藏文化目前受到双重挑战。一方面是中国政府的压制,另一方面是现代化。西藏不再是封闭的西藏,她现在面向世界。我采访过的年轻人会说英语,汉语和藏语。他们看香港电视长大。在这样的现实之下,您认为现在藏人的文化认同是什么?

达赖喇嘛:通常我告诉西藏的年轻一代,没有现代教育,我们无法成为有用的人,或者说,我们无法有效地工作,以保护我们的文化和我们的信仰,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即保护环境。因此,现代教育是至关重要的。现代教育还应该在不同的领域中有所专长。 这方面西藏人应当掌握得越多越好。
然而,只是具备现代教育,一个人如果只有良好的西方教育或者现代教育,对西藏价值,西藏传统,或者说西藏的传统教育,即主要来自于佛教的理念,佛教观念以及佛教知识没有完全的了解,那只是半个藏人。因此,现代教育,加上对藏传佛教,或者佛教文化有完全的理解,那才是完整的藏人。

李江琳:您刚才提到“西藏价值”。我正想向您请教这一点。您认为什么是西藏文明的核心价值?

达赖喇嘛:西藏文明的核心价值,我认为是自信,还有更加慈悲的心态。当然,作为人类,有时候我们会打架争吵,那是很自然的,但是我们具有更为慈悲的心态,. 包括对动物,对其他的生命形式,更加慈悲。由于自信,以及更为慈悲的心态,当我们经历比较艰难的阶段时,我们较少愤怒,较少沮丧。我们能够保持起码的内心平静。我认为这就是“西藏价值”。

李江琳:身为佛教徒,我很难理解这样一个事实。上千年来,西藏人民虔信佛教。一个怀有慈悲心的人民,却不得不经历如此巨大的苦难。能否请您从佛教的观念来解释,我应该如何理解这点?

达赖喇嘛:佛教,印度古老的宗教之一,本质上是一个无神的宗教。我们相信因果律,原因和结果。因此,西藏所经历的一切,是她自身的因。然而,因果律还有一个因素,就是条件。原因与条件。我们的苦难,特别是我这一代所经历的大量苦难,当然主要是由于我们过去的业力。那是主要原因。

不过,我这一代人所造的业,并不一定是作为西藏人的造业,而是在其他星球或者世界其他地方造过业,由于因果律,在同一时间里出生在同一地方。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再说条件。西藏民族,我认为,在不同的问题上,不时犯下错误。一些最富裕的人并没有诚心实意地将他们的信仰付诸实践。那是一个条件。另一个条件:粗心大意。

粗心大意,疏忽。举例说,第13世达赖喇嘛,我想,对现代教育的重要性有所关注。可是,在他之后,没有人对此有兴趣。那就是疏忽。有些时候,我认为,出于无知,负有责任的人干脆是宁愿处于完全封闭的状态。这样做据说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的文化和信仰,为此他们宁愿保持封闭。这些都是出于无知。并不一定是出于负面动机或者有意疏忽,而是出于无知。

李江琳:我们怎样去纠正那些错误呢?

达赖喇嘛:一个方法是,我们一到印度,那是1959年4月,第二年的4月,也就是1960年4月,我们就开始建立学校,现代学校,(进行)现代教育。接下来的几年中,我们把主要精力和我们的那一点钱都集中在建立学校,而不是建立寺院。那就是一个纠正。

年轻一代的藏人,特别是来自西藏的,对佛教所知甚少。还有生长在印度以及其他国家,包括美国,瑞士或者加拿大的西藏年轻一代,他们缺少佛教知识。事实上,过去整个西藏佛教社会仅仅满足于少数祈祷词,背诵一些经文,我们汉族的佛教徒也是这样,念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或者是某种财物捐献就够了,对什么是真正的佛教,佛教实践和佛教理念并没有很多知识。

因此,我常常告诉大家,包括藏人,我们的汉族佛教兄弟姐妹,还有韩国佛教徒以及整个佛教社会,所有信仰佛教的人们,我们现在处在21世纪,我们应该成为 21世纪的佛教徒。也就是说,成为一个对佛法对当今之世,在个人层面,社区层面,以及全球层面的价值有充分了解的佛教徒。了解了这一点,并且付诸实施,那就是21世纪的佛教徒。

很多时候,我们遵从佛教仅仅因为“我们的父母是佛教徒,所以我也是佛教徒”。这是一种简单的方法,简单的思路。因此,为了成为完整的藏人,在早期阶段,也就是你所说的“生存阶段”,我们非常关注教育。在“重建阶段”也是如此。你瞧,我们的主要努力是朝那个方向的。现在,到了我们更多地关注传统价值观教育,即主要建立在佛教文化或者说佛教观念教育的时候。因此我们更多地关注学习和推广佛教知识。我们现在正是这样做的。这是一种方式,一种矫枉。

李江琳:那是一种矫枉。也就是说,我们改变了原因,结果也就会随之改变。

谢谢您。我的下一个问题是:您认为西藏文化能够为中国人民提供些什么?

达赖喇嘛:我认为,总的来说,中国是个佛教国家。我们看到很多很多的佛教寺庙。事实上,佛教进入西藏至少400年之前,在中国已经很繁荣了。因此我一向把中国佛教的兄弟姐妹们当作大哥,我们是小弟。从佛教的角度来看,孔夫子的一些观念,比如尊敬老人,尊敬父母,和谐,这些也都是佛教的概念。据我所知,毛泽东的父母和蒋介石的父母都是佛教徒。他们两人都来自佛教家庭。

我也听说了,传媒界人士或者我的朋友们有时候会告诉我这些事,我听说已经有大约1百万中国人对藏传佛教表现出真诚的兴趣。
作为一个佛教国家,在最近几十年中,中国出现了很大的损害。事实上,我看,在中国大陆,所有的文化遗产,包括孔夫子的学说,都遭到很大的破坏。其后果就是人们失去了精神,失去了人生意义,因此他们只注意钱,怎样去赚钱,仅此而已。这就带来许多不健康的东西。剥削。穷人,弱者,农民,或者农民子女到城镇或大都市找工作,有时候雇主会剥削他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种事情是不可想象的!因为缺少道德,还有腐败。
这些都是因为失去了人类的基本价值,只是想着钱,钱,钱,钱,不管用什么方式去弄钱。剥削,贿赂,腐败。 因此,就连最严厉的共产主义体制,集权体制,在钱的问题上,似乎也失败了。
因此,对你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转变只能来自于内心,找到人类精神和人生意义,那种不健康的状况就会改变。因此,我感到,我们藏传佛教能够帮助无数失去了远景,失去了精神的中国青年。我是这样看的。

李江琳:谢谢。 我的下一个问题恰好与此有关:为什么是藏传佛教?没错,藏传佛教现在在中国很流行。我有一些朋友就在修藏传佛教。您认为藏传佛教为何会有独特的吸引力?

达赖喇嘛:我想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人们仅仅是出于好奇,也就是说,好玩,新奇。对一些中国人来说,藏传佛教很新奇。西藏是个新奇神秘的地方,因此西藏的宗教也有点儿神秘。那是一个原因。那不是严肃认真的。
但是,还有另一个方面,更严肃认真的。那些对宗教怀有疑问的人,他们不满足于简单的信仰,他们要做更深入的研究。西方有些很聪明理智的人士,这些人通常对信仰是比较犹疑保守的,现在他们对藏传佛教表示兴趣。包括一些受人尊重的科学家,他们对藏传佛教表现出非常认真的兴趣。
我通常把藏传佛教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佛教科学。

李江琳:佛教科学?

达赖喇嘛:佛教科学。第二个部分:佛教哲学,或者说佛教观念。第三部分:佛教实践。一些受人尊重的科学家已经开始与我们进行对话,主要是在佛教科学这个领域,一定程度上也在佛教哲学领域。至于他们是否进行佛教修行,那是个人的事。作为科学家,他们确实对佛教科学和佛教哲学怀有真诚的兴趣。

李江琳:您所说的佛教科学具体指的是什么?我知道佛教哲学和佛教实践,但是从未听说佛教科学这个概念。

达赖喇嘛:佛教科学是对事实的真实 (truth of reality) 解释。什么是事实?它有两个层面:外部的事实,包括身体,身体的部分,分子,基因, 还有物理,天文,物理中的原子,夸克,量子物理等等,这些都是物质世界的事实。然而,还有一个层面是精神,或者说是意识和情感。现代科学对物质世界的研究相当先进,相当深入。佛教科学与现代科学相比,在这方面很落后。因此,你看,学习一些有关物质世界的现代科学是很有意义的。
同样,关于人的心性,人的情感,在这些领域中,西方科学还在起步阶段。与佛教心理学相比,西方心理学所知有限。佛教心理学要深入得多。现在,心理学家和医学家已经发现,情感对于我们的健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还有疾病的预防,因此他们对人的情感更加关注。在他们自己的领域里,信息非常有限,因此他们转向佛教有关情感,如何应对不同情感的信息。一些科学家开始进行试验。他们已经做出了一些确定的,积极的结果。这些与佛教无关,他们只是想要理解现实,理解什么是现实 。
在此基础上的佛教哲学是说,我们的心性具有转化的可能, 由于事实(Reality)是如此这般的,而我们的有些理解却是无知,或者扭曲的。因此,在很多情况下,扭曲的理解造成不合理的步骤,而不合理的步骤则会带来灾难。所以,要想达成合理的步骤,我们应该了解事实。
事实显现出许多不同的层面。佛教创造了一些特别的哲学概念:事实的完整状况应该是如此这般的,这些是佛教哲学。由于我们的情感有转换的可能,因此值得去做冥想,或者自律,那就是佛教的修行。

现在,在西藏的年轻人里面,批评佛教的人在增加。

李江琳:为什么?

达赖喇嘛:我认为是因为沮丧,同时也因为对佛教的理念缺乏了解。另外,我想,以前由于无知,西藏的领袖以及喇嘛们在宗教领域投入太多精力,完全忽略了我们的民族利益。那是主要原因,他们把目前的状况归罪于那些。

李江琳:我向我采访过的年轻人一个共同问题。您是西藏文化的核心,也是西藏文化的象征。我们说到藏传佛教,西藏文化,西藏历史等等,都会提到您。年轻人也是如此。他们对我说,他们会无条件地跟从您,服从您的任何指示。假如您今天说:“拿起枪去战斗!”那些年轻人对我说:“我会第一个冲锋陷阵。”可是在您之后呢?在您之后,统合西藏人民以及西藏文化的力量将会是什么?

达赖喇嘛:嗯……这么说吧,我出生于1935年,西藏文明已经延续几千年,藏传佛教也已经上千年了。我自己就来自于那个传统。在目前的困难状态下,面对反对西藏文明和西藏信仰的强大势力,很多西藏人不得不找一个他们能够依赖的人。正因如此,我成为西藏信仰和西藏文明的象征。在我之后,当然,几年内会有倒退。然而,仅就信仰而言,所有教派和传统中,萨迦,噶举,格鲁,宁玛,苯,潜在的年青一代领袖,他们的年龄大约在20,30,正在成长。我常常告诉他们:“在我之后,你们将是及其重要的一代。”因此,我不认为会有很大的损害。

李江琳:可是……

达赖喇嘛:在政治领域,我们已经有了民选领袖。每5年我们有一次选举。人民现在完全可以依靠他们自己的意愿了。如果年青一代保持自信,不失去希望,不失去自信,不放任情感,总得说来,运用理性,再者,如果他们真的遵从我的忠告,我已经很清楚地表示过:在我之后,下一代应该走这条路,诸如此类。这点我已经很清楚地表明了。所以,我并不很担心。

李江琳:可是,我采访过的年轻人,他们都很担心,非常担心。他们觉得前途渺茫。有些人对我说:“我不愿意去想这事。”有的人说:“在那之后,我们就完了,我们没希望了。”还有人告诉我:“我想我会开始使用暴力。” 只有一个人抱有积极的想法。您对此有何看法?

达赖喇嘛:我遇到过一些从西藏来的人。他们是党员,中共党员。他们是共产主义者,但是他们对我有百分之百的信仰。他们的意见是:只要达赖喇嘛在世,他们愿意服从达赖喇嘛的意愿,但是达赖喇嘛之后,他们要另找出路,包括使用暴力。我直接听到过这话。你也听到了这样的表述。这确实令人忧虑。如果出现暴力,藏人将会受苦,会遭受极大的苦难。而且西藏问题,我认为,将会变成更为长期的问题。会出现大量杀戳,大量苦难,西藏问题将会出现倒退,延长几十年。

李江琳:这是政治层面。我们还有文化层面。谁将会成为……

达赖喇嘛:我刚才提到过那些年青一代的领袖……目前,统合性的领袖,此刻当然是由我充当。在我之后,也许要等一段时间。但是,他们最终将会找到能够代表所有的传统,并为所有不同传统的信徒尊敬的人。我想这种局面终将会出现。

李江琳:现在正是一个关键时期。西藏不再封闭。年轻人面临很多诱惑。

达赖喇嘛:是的,你已经看到了。

李江琳:在这样的时期,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精神领袖……您认为年青一代……

达赖喇嘛:我认为这取决于教育,精神教育。当然,使用现代设备但是不失去自己的内在价值观是很正确,也很有用的。这一点,我认为取决于教育。

李江琳:您对未来具有充分的信心。

达赖喇嘛:一点不错。

李江琳:西藏信仰与西藏文明的未来……

达赖喇嘛:这点也取决于中国本身的状况。如果中国大陆变得更加精神化,更加能够接受新思想,社会更加开放,那么,西藏的信仰,西藏的文化,也就能够生存下去。如果西藏方面没有领袖人物,中国方面继续保留独裁制度,没有言论自由,没有表达的自由,同时到处都是腐败……现在已经有很多汉人定居西藏,腐败也蔓延到西藏的藏人。为了得到现金,一些藏人开办养鸡场。传统上西藏人中当然也有从事屠宰业的人,但是人们通常很不愿意屠宰某些动物。现在,出于那种急于赚钱的心理,一些农民已经开始办养鱼场。对于西藏社会的慈悲观念,这是一个损害因素。

李江琳:那种状况是否也可以被看作是现代化的负面?西藏现在对世界开放,人们看到了外部世界是多么富裕。他们也想生活好一点。在此过程中,他们失去了传统。中国就是这样。怎样才能防止这样的事情在西藏发生?

达赖喇嘛:你知道,改变衣服,发式,这些并不重要。

李江琳:是的。但是价值观,西藏的价值观……

达赖喇嘛: 通常我们是有所区分的。西藏的有些文化遗产是社会体制或者经济体制造成的。这些将会改变,没有必要保留。时代变了,你也得变。生活方式将会改变。但是西藏文化的另外一个类别,正如我刚才提到过的,更多的自信,更多的慈悲,这些事实上大有益处。因此,如果我们教育大家,如果我们恰当地加以介绍,人们会明白,这些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有用的,特别是当我们度过困难经历的时候。我想,这些比较容易,或者说有理由去保留,而且能够保留。

转自明报月刊2008年5月号

参加六四镇压的38军官兵名单(部分)


中共称之为”共和国卫士”,(后来好像再没怎么提起过),不知道这些官兵自己是否还愿意承认这个“荣誉”。
38军军长徐勤先抗命,拒绝带兵镇压学生,被军法处置,外界一直没有后续消息。



38军代理军长等官兵,在后有督军(其他部队),上有直升机观察,军长已被拿下的险恶形势下,怕上级追究“不卖力”的责任,6.3.晚上就特别卖力,是从西长安街杀人进军天安门的主力。



近代史上,重装野战军在和平时期占领一国之首都,镇压群众示威的,只有1956年的匈牙利事件可比。不过那是苏联出兵占领别国首都(匈牙利布达佩斯,苏军镇压匈牙利群众示威。匈牙利示威群众从兵工厂抢夺兵器武装了自己。苏军出动了坦克,并第一次实战使用了AK-47步枪,从此它风靡世界。)像中共那样出动14个集团军以及主力空降兵等,威武地占领自己国家首都,对付手无寸铁脑袋上缠着布条的自己国家的大学生们,“从胜利走向胜利”,是共军创造的前无古人的奇迹;是否后有来着,看来得盼望北韩金胖子那里以“主体思想”武装的“人民军”来打破纪录了。




顺便提一下,整个六四镇压行动,全部共军中有15人死亡,其中6人是因坦克转弯速度太快翻倒燃烧死亡、一名军人是7月病死,还有一名穿便装拍照的军人于荣禄(这位军人是唯一值得尊敬的,他是随军记者,为了忠实记录现场,自己脱下军装奔赴广场想多拍点照片,结果在长安街上被其他军人开枪打死),真正死在北京民众手上的只有7人,时间都在6.3.晚上10点开枪之后,是因为共军血腥镇压在先,急红了眼的北京市民才出现暴力报复。


(有网友想讨论美军的,请发到河蟹网站上去,或者美国网站上去,反正哪里都可以讨论,就不必浪费本站带宽了)

关于美国,当然可恶之处多了去了,至于可爱之处,兄弟我最欣赏的是2点:



1。焚烧美国国旗,合法。(在一个国旗都可以任意焚烧的国家,还有谁有必要去焚烧国旗呢?事实上也是如此,自从合法之后,没人焚烧国旗了。与此相反的是,一到独立日,家家户户都自觉升国旗。7.4.又快到了,各位可以观察。)



2。老百姓持枪,合法。兄弟我有一回拜访一位朋友,他老爷子热情地请我参观了地下室的收藏:靠,上百条枪,各种子弹,足够武装2个排的了。 俺心里嘀咕:恐怖分子拉登同志的地下室也不过如此吧?



美国人民对美国政府怀有天生的恐惧,(俺特羡慕中国政府,有那么多“无限热爱”它的中国人民),所以老百姓对保留持枪权一直是无可争议的。无论出现多少件校园枪击案,任何试图限制民间枪支的法案都无一例外地被否决。从中国六四悲剧,兄弟我才真正理解了美国人民捍卫持枪权的伟大之处。




参加六四镇压的38军官兵名单

军政委王福义少将,副军长(代军长)张美远少将,军参谋长刘丕训大校,军政治部主任李之云大校

步兵第112师:
师长刘兴贵大校,副师长佟喜刚大校,师参谋长冯兆举,师技术部部长赵满圈上校,师司令部侦察科科长辛健中校,师司令部秘书科科长毛钦方,师司令部科长彭应求(湖南人)
团政治处主任刘智军,步兵334团团长赫飞,步兵334团政委季新国,步兵334团政治处主任王剑
步兵334团2营教导员冯书静,师直属侦察营营长李连春,师直属侦察营副营长郭玉山,
师技术部修理科助理工程师李勃(首辆到达天安门广场的装甲车指挥官,共和国卫士,军队高干子弟),步兵第334团2营5连连长张东旭中尉(卫国英雄连),步兵第334团2营5连班长夏卫国,步兵第334团2营5连战士杨殿洪,步兵第334团2营5连张洪义,步兵第334团2营5连霍卫平,步兵第334团2营 5连张吉年,步兵第334团2营5连刘庆方,步兵第334团2营5连赵建军,步兵第334团2营5连王家明
步兵336团团长李少军上校(立功,军队高干子弟,后来历任38军军长等职务),三连连长许学勤,军医穆瑞祥上尉(营部装甲车指挥官),参谋邱成上尉,专业军士赵斌(003号装甲指挥车驾驶员)
322号装甲车驾驶员彭加刚,连长王旭东(322号装甲车指挥官),战士常青(322号装甲车乘员)
师直属侦察营营长李连春(卫国英雄营),师直属侦察营教导员高中福,师直属侦察营装甲侦察连连长王平忠,师直属侦察营炊事班班长李庆海(立大功者),师直属侦察营卫生员钟大勇,师直属侦察营坦克侦察连连长冯有才,师直属侦察营代理排长牛进军,师直属侦察营代理排长边平军,师直属侦察营战士韩长义,师直属侦察营战士苗丛军,师直属侦察营战士李东风
装甲车队指导员潘喜秋,军医张延芳中校,干事王永军少尉,
连长韩开印中尉(339号装甲车指挥官),驾驶员马志强(339号装甲车),装甲车副驾驶员钱建新(339号装甲车),专业军士赵留根(339号装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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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兵第113师:
师长于承海大校,师政委陈锦彪大校,师参谋长谷密山,师政治部主任赵鸿亮,师技术部部长苏明兴,师政治部副主任郐万增,师副参谋长王喜斌,师司令部作训科科长王群乐,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张少华,师司令部侦察科科长耿援朝
团政委杨清福,团参谋长李国友,副团长张洪臻(山东人),步兵337团政委张明光,团长董洪钊,团政委薛晓明,团政委蒋校成,团政委刘照华,团政治处主任万保云,团政委李树斌
3营营长王斌
指导员陈旺,3连副连长李全印,3连连长谢翠金
9连班长陈茂松
战士张向宝,战士陈克锋,战士苏艳星,战士于志勇
炮兵团保卫处干事王强少尉(共和国卫士,授予中尉军衔),团政治处组织股股长贺勇
指导员李新义上尉,3排代理排长刁希涛,5班战士苏柄林
干事任斌中尉,司机张克昌,炮兵营教导员高振羽,侦察连班长李双印(卫国勇士)
炮兵团团长岳中强中校,炮兵团政委马柄泰中校,炮兵团参谋长赖国庆中校
高炮团3连连长彭虎(该连是卫国英雄连),高炮团3连排长唐燕勇,高炮团3连指导员王建庄,高炮团3连驾驶员邹信峰,高炮团3连驾驶员李志华,高炮团3连驾驶员刘国彬,高炮团3连6班战士吴英强,高炮团3连战士王金印,高炮团3连战士张东彬,高炮团3连战士周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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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兵旅:
5 营无线班班长王其富(共和国卫士,死亡),5营2连1班战士李强(共和国卫士,死亡),5营2连战士杜怀庆(共和国卫士,死亡),5营2连副班长李栋国 (共和国卫士,死亡),5营2连4班战士王小兵(共和国卫士,死亡),5营3连有线班班长徐如军(共和国卫士,死亡),5营营部侦察班班长王山(山西省太谷人),5营2连战士陈祥(陕西省西安人),5营2连战士郑志明,5营2连战士任放,5营营部无线班战士刘颜军,5营营部无线班战士李小华,5营营长艾希君,5营教导员张贵成少校,5营3连连长崔树来,5营3连指导员陈杰,5营2连连长靳焕来上尉,5营2连副连长张金湘,5营2连战士焦岩(陕西省西安人),5营战士马孝刚(安徽省嘉山县人),5营战士李瑞成(安徽省嘉山县人),5营2连排长张建茂,5营3连有线班战士李江彬
炮兵旅卫生队军医王竞(女,高干子女,共和国卫士,在西长安街亲自并指挥别人开枪),炮兵旅卫生队军医董建华,炮兵旅卫生队军医张建新,炮兵旅卫生队救护车司机刘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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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6师22团汽车连战士吴玉山(立功),军政治部宣传处处长任宗清(立功),步兵334团政治处主任王建伟(立功,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史口乡南一村人),步兵337团3营营长王斌(立功),步兵334团副团长黄光雄(立功),步兵335团团长屈明安(立功),炮兵旅副旅长李燕生(立功),军司令部作训处处长崔立学(立功),军后勤部军需处副处长杨晋基(立功),军副参谋长唐明洪(立功),炮兵旅旅长张龙(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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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军通信团工兵连上等兵吕志军,集团军通信团工兵连装载机操作手李振,集团军通信团司令部作训参谋王顺长
坦克6师营长刘同祥少校,坦克驾驶员秦军谦
坦克连驾驶员齐新建,7连指导员刘富龙,军医王庆保,113师高炮团3连副连长马居发,炮兵营营长郑家森,坦克团5连副连长王志成,3连连长徐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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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师侦察营军官吴明松,侦察营军官王跃,侦察营军官张先进,侦察营装甲侦察连军官边平均
113师后勤部运输科科长王其东(山东省临沂罗庄人),112师炮兵指挥连连长张保志,112师政治部干事李巍山(河北省保定市人),
112师335团司令部作训参谋李云鹏,112师335团团长杨学志,112师335团战士许建军,112师335团战士陆明,112师335团战士毅义宁,112师335团战士陆继俭
112师335团副营长路全众(北京昌平人),112师坦克团高炮连战士周海东,112师炮兵团司令部战士张永雨,112师炮兵团政治处新闻摄影报导员高志勇(江苏省运城市盐湖区人),112师炮兵团司令部作训参谋张有才
113 师337团连长谭刚伦,113师337团高炮连战士王权(河北省承德市人),113师337团指导员籍海春(吉林省伊通人),113师338团班长杨坤, 113师338团连长杜二国,113师338团指导员王启屯,113师339团政委薛晓明,113师直属侦察连代理排长邢育强,113师班长吴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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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6师21团炊事班战士李建中(兴化市北贾同村人),坦克6师战士刘玉东(重庆市人),坦克6师侦察营战士陈宇(江苏省睢宁县人),坦克6师战士刘越(江苏省新沂市人),坦克6师修理营办公室助理周增敏(河北省石家庄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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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军炮兵旅政治部宣传科放映队战士李科(重庆市人),集团军炮兵旅政治部宣传科放映队战士李青松(河南人),集团军炮兵旅政治部宣传科放映队战士丁立勇 (河南人),集团军炮兵旅政治部宣传科放映队战士苏金忠(河南人),集团军炮兵旅政治部宣传科放映队战士孙绪绿(山东人)
炮兵旅6营1连战士董延森(山东省青岛市人),炮兵旅6营1连战士陈志新(北京人),炮兵旅6营1连战士王志强(北京人),炮兵旅6营1连战士石磊(北京人)
炮兵旅指挥2连连长张学军(北京人),炮兵旅指挥2连班长曾怡辉(湖南人),炮兵旅指挥2连战士马辉,炮兵旅指挥2连战士张建军(西安人),炮兵旅指挥2连梁卫东(河北省保定市人),炮兵旅指挥2连排长王宗昌(安徽人)
炮兵旅司令部侦察科参谋张艳彬(河北省保定市人),炮兵旅2营3连战士赵东海,炮兵旅2营3连战士贾永利,炮兵旅2营3连战士耿立文,炮兵旅2营3连战士李红杰(北京人)
炮兵旅5营3连战士韩滨(西安人),炮兵旅5营3连战士朱立培(安徽人)
炮兵旅5营1连战士王胜岩(西安人),炮兵旅5营1连战士张文庆(北京人),炮兵旅5营1连战士滑丽兵(山西人),炮兵旅5营1连战士孙方左(山东人),炮兵旅5营1连战士王海军(华北油田),炮兵旅5营1连战士何新,炮兵旅3营战士李治学(河北省邢台市人)
炮兵旅4营3连排长张连民(河北省沧州人),炮兵旅4营3连战士侯国强,炮兵旅4营2连文书杨树(安徽人),炮兵旅2营4连连长周颂,炮兵旅1营3连战士刘江,炮兵旅1营3连战士赵景城(河北省景县人),炮兵旅6营战士李艳国,炮兵旅2营3连战士崔永生,炮兵旅5营2连战士王卫平,炮兵旅3营7连连长王金诚,炮兵旅直属第1连第2排排长付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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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直属侦察营战士王俊峰(广东省高平人),军直属侦察营战士杨志明(广东省高平人)
坦克6师22团司令部作训参谋赵启龙(山西省黎城县人)